市署指新標準下進口水果榖類食品近全合格
政府擴大規管食品保食安
【特訊】特區政府擴大規管食品的殘留農藥品種和納入規管的作物品種,分別新增水果類及穀類等食品的農藥殘留限量規範,覆蓋至二百三十種農藥品種;並新增規管的作物品種至十六大類,同時制定及更新其相應限量指標至超過五千五百項。市政署表示,在新標準下,現時進口本澳的水果及穀類食品合格率逾百分之九十九。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11/2020號行政法規〈食品中農藥最高殘留限量〉》行政法規草案,發言人張永春表示,自二零一三年第5/2013號法律《食品安全法》生效後,本澳已推出一系列食品安全標準,涵蓋食品安全各個方面,首階段食安標準框架基本完成構建。其中,第11/2020號行政法規《食品中農藥最高殘留限量》訂定了食品中農藥最高殘留限量、最高再殘留限量以及獲豁免訂定最高殘留限量的農藥名單。
經綜合考量國際及本地的實際情況,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食品主要來源地的標準、國家及鄰近地區食品安全的標準,以及本澳市場特點等,特區政府修訂有關法規,以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標準。
法規主要修訂原有法規中附件表一《食品中農藥最高殘留限量列表》及表二《食品中農藥最高再殘留限量列表》,新增水果類及穀類等食品的農藥殘留限量規範,擴大覆蓋的農藥品種至二百三十種,新增規管的作物品種至十六大類,並制定及更新其相應限量指標至超過五千五百項。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吳秀虹表示,在新標準下,現時進口本澳的水果及穀類食品合格率逾百分之九十九。
另外,行政會完成討論《消防局福利會》行政法規草案。消防局福利會負責向受益人提供補充性福利。鑑於規範福利會的第37/98/M號法令生效至今已逾二十年,為配合實際所需,特區政府制定了《消防局福利會》行政法規。
法規明確福利會的監督實體為保安司司長,擴大受益人的範圍至文職人員,並訂定已退休受益人或按第8/2006號法律《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規定確定終止職務而自動註銷登記的受益人的會員費計算方式。同時,法規將中止權利延伸適用於受益人的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