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港持臨時准照三碼頭六月起禁以貨櫃上落貨
唐:九澳碼頭能應付需求
【特訊】內港三個持有臨時佔用准照的碼頭,六月底起將禁止以貨櫃上落貨,但可調整處理貨物的模式,或改用九澳貨櫃碼頭。物流貨運聯合商會認為,相關安排倉促,希望政府考慮延長期限,並質疑用吊籠方式取代貨櫃的安全性。
海事及水務局表示,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內港碼頭的貨櫃業務不會擴展,九澳碼頭的設施配套能應付業界需求。
現時內港有七個貨運碼頭,其中四個從事貨櫃運輸服務,當中五號、七號及七號A三個碼頭持臨時佔用准照,根據准照規定,應經營非貨櫃方式的一般貨運業務,但三個准照也有經營貨櫃業務,當局於六月底起將禁止以貨櫃上落貨,但可調整處理貨物的模式,或改用九澳貨櫃碼頭。
物流貨運聯合商會理事長李國輝認為,十分樂意配合政府政策,過去內港公交專道和防水閘工程施工時,政府均有與業界作充分溝通,質疑這次安排倉促,希望政府考慮延長期限。
他指出,九澳碼頭運送貨物至澳門半島路程相較內港遠,基礎設施及周邊配套亦未完善,時間及運輸成本增加,屆時或轉嫁至消費者,並質疑有船務公司申請用吊籠方式取代貨櫃的安全性。
海事及水務局港口管理廳廳長唐玉萍表示,內港發展遠景規劃為建立融合防災、減災、救災元素且有活力的沿岸商業街及水岸公園,長遠而言現時內港碼頭的貨運貨櫃業務不會再擴展,因為需配合總體城規長遠整治內港的計劃。
唐玉萍指,當局半年前已與相關碼頭的船務公司協調,目前仍有1間公司暫未落實業務調整方案。
而營運九澳碼頭的澳門港口公司將為相關船務公司提供獨立船泊位,讓他們可彈性自行操作吊貨。她補充,當局將現場測試吊籠,並要求出示相關合格證和設有防護措施防止貨物滑落等,並相信事故率不會高於貨櫃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