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上月截獲64名非法勞工
【特訊】治安警公布打擊非法勞工數據,上月(三月)巡查建築地盤、私人樓宇、商業場所及工業場所等地方共二百九十五次,當中截獲六十四名懷疑非法工作者,較二月份增加三十四人。
今年三月份,治安警察局及勞工事務局各自單獨、治安警察局聯同勞工事務局,以及治安警察局聯同其他部門打擊非法工作的行動之統計資料如下:巡查地點:二百九十五個,截獲懷疑非法工作者:六十四人;上述巡查地點包括建築地盤、私人樓宇、商業場所及工業場所等地方。
警方表示,根據《聘用外地僱員法》的規定,倘僱主安排外地僱員從事「過職」或「過界」工作,又或非本地居民不法在本澳提供工作,最高可被科處罰款一萬澳門元。
此外,倘僱主不法聘用非本地居民,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第七十三條規定,會觸犯「不合規範的僱用」罪,可被科處最高兩年徒刑;如屬累犯,最高可被處八年徒刑。
警方將持續採取行動打擊非法工作,同時呼籲僱主遵守法律,切勿作出非法聘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