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小漁船摸黑到內港放置蟹籠影響安全
團體促加強監管打擊
【特訊】三月至今海事局在內港航道清理了總長約一千五百米違規放置的蟹籠,有團體指出,內地內海流域禁漁,因此有內地小艇違規來到澳門水域捕蝦蟹,認為除了違法外,還會影響航道安全,希望當局加強監管。
近日海事局在內港航道海床發現有違規放置的蟹籠,三月至今共清理了約一點五公里長的蟹籠。昨日漁民互助會會長樊樹明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本澳的漁民較少會使用蟹籠等的捕魚設備,但類似的事情以前都有發生。
他指出,內地由三月一日起,長江、珠江、錢塘江等進入為期四個月的禁漁期,有本澳漁民反映在夜晚不時會見到有內地小漁船,來到澳門內港水域一帶放置蟹籠捕魚,通常都是「摸黑」作業,他認為這種「偷捕」行為,對經過的船隻和內港航道安全造成影響,例如是若水域較淺地方放置漁籠,會增加漁船或海關巡邏船被漁籠纏繞的危險。他說﹕「那些小艇多數夜晚出沒,三更夜黑,一人或兩人駕駛小艇,設備又不夠齊全,在航道穿來穿去,是非常危險的動作,一不小心會被絆倒。」
樊樹明稱,內地小艇違規來到澳門水域捕蝦蟹,除了影響航道安全,亦有治安隱憂,擔心會有不法分子借機來澳盜竊等,他希望相關部門加強打擊執法。
據稱,本澳現行法律禁止在航道及其周邊水域捕魚或放置捕魚設施,違法最高可被科處一萬五千澳門元的罰款,如果因此造成海上事故,除了加倍罰款外,違法者尚需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以及倘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