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金錢瓜葛縱火報復 疑犯拒透露案情
年初名門世家燒車案再拘五男
【特訊】今年一月氹仔柯維納馬路名門世家停車場內,有兩輛汽車被淋易燃液體縱火燒毀,作案的黎姓香港男子在逃離時被保安員截獲,該男子已被移送檢察院,仍被覊押候審,司警跟進調查後,懷疑有人因生意及金錢糾紛結怨而聘用兇徒縱火報復,前日採取行動,在本澳多個地點再拘捕包括主腦在內的五名澳門男子,司警形容犯案人士有組織性,層級分明,分工細膩,有計劃地犯案,五人會被控以「造成火警、爆炸及其他危險」,「犯罪集團」罪移送檢察院。
在今年一月二十日,氹仔柯維納馬路名門世家停車場發生一宗縱火燒車案,有兩部同屬一名車主的私家車被淋易燃液體後縱火燒毀,一名懷疑放火的二十六歲香港男子,在逃走時被保安員截獲,期間保安員懷疑被人打傷胸部,需送院治理。兩部私家車的車頭和輪胎位置,均有不同程度的燒毀,估計維修費約需八十萬港元。
經司警查問,涉嫌縱火男子供稱在香港受指使,收受二萬港元來澳犯案,但拒絕交待其他詳事,該男子已被移送檢察院,仍被覊押候審。
司警經跟進調查及分析資料,鎖定另外五名與縱火案有關的本澳男子,包括姓關(三十一歲,車行東主)及姓邱(三十一歲,車行從業員)兩名主腦及另外三名姓黃(二十六歲),姓李(二十七歲)及姓康(二十三歲)的從犯。
案情顯示,遭縱火燒毀私家車的車主是一名香港居民,與兩名主腦曾是生意搭檔,在本澳合作做車行生意,其後因懷疑有人在生意業務上兌換一千二百萬元貨幣時,在匯率上有欺騙成份發生官司而結怨,之後又在生意拆夥時發生金錢糾紛而加深積怨,為了報復,有人先安排姓黃的男子到車主的住所查察,再由黃姓男子安排另外兩人駕駛車輛及購買縱火物品,再交予香港男子進行縱火。
司警形容案中人士有組織性,層級分明,分工細膩,有計劃地犯案,司警經幾個月來跟進調查,鎖定五人身份及住處後,在前(八)日中午採取行動,分別在氹仔聚龍明珠附近拘捕關姓主腦,在筷子基一屋苑單位拘捕姓邱主腦,在下環區、黑沙環及關閘口岸拘捕另外三人。
五人在司警局接受調查,姓康嫌犯承認收了一千澳門元作為提供易燃液體給緃火者的酬勞外,其他一切拒絕透露,另外四人則拒絕合作交待一切。五人會被控以「造成火警、爆炸及其他危險」,「犯罪集團」罪移送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