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監管制度將完成諮詢普遍認同新法案
儲存倉設計重視安全系數
【特訊】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公開諮詢下週一結束,諮詢期內已舉辦的6場諮詢場,消防局指與會者普遍認同制定新法案對危險品進出口,儲存及使用等有正面幫助。至於危險品永久儲存倉方面,當局稱會著重儲存倉的安全系數,以及會制訂救援預案,暫時沒有一個很確切的使用時間。
政府正就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諮詢公眾,諮詢期為45天,至下週一結束。文本將危險品分為9大類,並將部分危險性大及風險高的列為禁用危險品,若生產、持有或交易禁用危險品可被科處最高 3年徒刑。另外,文本亦建議設立危險品專責委員會作為諮詢機關,並建議法案於公布後滿 1年起生效。
消防局法律輔助處處長李寶佳稱,已舉辦的 6場諮詢場,意見均認同制定新法具有急切性,並較為關注危險品運輸和人員培訓,其中有市民關注家具用品的豁免量,包括石油氣和通渠水等,待諮詢結束後會整合意見制作總結報告,並完善法案文本,希望早日啟動立法程序。
消防局燃料安全廳廳長勞杰志稱,新法目的是訂定監控和預防危險品入口、儲存和運輸等,只用於填補現時對部份危險品監管的空白部份,不會影響各部門對危險品的監控職權和現有的各類危險品專門法律。
勞杰志稱,未來會按輕重緩急,分階段對危險品從業員作針對性培訓,加強宣傳提高市民對危險品的危機和守法意識,並儘快完成興建危險品儲存倉,以便統一管理和儲存危險品。
對於當局選址九澳原青年挑戰福音戒毒中心作為危險品永久儲存倉,消防局與工務局經過多方面考慮,包括理順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程序等才決定該選址,在設計方面會特別著重安全系數。勞杰志指,該處三面環山相對理想,暫時沒有一個很確切的使用時間,但希望是盡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