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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8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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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對第二批九個不動產項目啟評定程序
諮詢兩月辦三場公諮會
 
    【特訊】為發掘及保護本澳具重要文化價值而未列入「文物清單」的不動產資源,文化局將對全澳第二批共九個不動產項目啟動評定程序,由下月七日起公開諮詢六十天,期間將舉行三場公眾諮詢會。
    昨午文化局舉行《全澳第二批不動產評定》新聞發佈會,文化局代局長梁惠敏、文化遺產廳廳長黃一翔及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崔貞貞出席介紹第二批建築物的文物評定程序的相關情況。
    文化局表示,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第二批共九個能反映本土文化特徵、資料齊備、論證充份、評定條件成熟或保存狀況屬瀕危或緊急的不動產項目啟動評定程序,分別為:更館(沙梨頭)、先鋒廟、聖保祿學院遺址(圍牆遺跡,高園街一段)、東望洋斜巷6號房屋、得勝馬路30號房屋、穆薩家族房屋、聖味基墳場(舊西洋墳場)、原沙欄仔街市舊址(原泗口孟街市舊址)和嘉模墟(原氹仔市政街市舊址)。
    梁惠敏表示,公開諮詢為期六十天。當局爭取一百八十天內公佈總結報告,明年十一月底前公佈評定结果。特區公報亦已刊登了社會文化司司長的批示,即日起把四處建築的周邊地方劃定為臨時緩衝區,涉及建築有上述九項目中的先鋒廟、東望洋斜巷6號房屋、聖味基墳場(舊西洋墳場)、嘉模墟(原氹仔市政街市舊址)。
    梁惠敏重申,當局所以對待評定建築劃定臨時緩衝區,等同已被當局保護,因應不同情況而定。
    同時,文化局將按《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對有關待評定的不動產進行公開諮詢。公開諮詢期由十一月七日至明年一月五日,共六十日,並於十一月十一日(澳門理工學院1號演講廳,設葡語傳譯及手語翻譯)、十一月二十五日(澳門藝術博物館演講廳)及十二月十五日(澳門博物館演講廳)下午三時至五時舉行公眾諮詢會,歡迎全澳市民踴躍參加發表意見。
    《全澳第二批不動產評定》的諮詢文本可由即日起,於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文化局轄下圖書館及政府資訊中心索取,或可於文化局專題網頁下載。歡迎市民於公開諮詢期內通過郵寄、傳真、電郵、網頁或親臨等方式,向文化局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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