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第四季投資執行率歷年最高
【特訊】立法會財委會簽署跟進2020財政年度第4季度投資預算執行報告。委員會主席麥瑞權會後表示,雖然執行率是歷年最高,為95.8%,但季內有21個項目因未具條件執行而取消,約佔全年項目量8%,包括金像歷奇村發展規劃、新城A區B14、B11地段公屋建造工程,以及體育局西翼辦公樓等。委員會認為,若部門立項前能考慮清楚可行性,相信可減少項目被擱置或暫緩執行的情況。
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簽署跟進2020財政年度第四季度PIDDA預算執行報告。委員會主席麥瑞權表示,2020年第四季度投資計劃的預算執行率和預算使用率分別高達95.8%和97.5%,為有史以來最高,顯示政府積極推動有關工作的執行,委員會對此表示肯定。
麥瑞權表示,但是值得政府注意的是,在2020年第四季度有21個項目因未具條件執行而取消,約全年項目收量的8%,當中包括新城填海A區b11、b14地段公屋建造工程,金像歷奇村發展規劃,以及體育局西翼辦公室等。委員會認為,倘部門在立項前能嚴格遵照項目立項的規定,相信能減少項目在立項後被擱置或暫緩執行的情況,同時亦可避免預算資源無法運用的情況。
麥瑞權表示,有關體育發展局西翼辦公樓項目的訴訟案件,正如該委員會有關報告書所述,部門在每年的投資預算預留一筆款項的處理方法,造成有關預算多年無法運用,委員會認為政府應研究是否有其他可行方式處理涉及訴訟的預算安排。
按照政府提供的補充說明,無法預計上述項目的訴訟能否在2021年完結,倘最終沒有訴訟裁決則登陸在2021財政年度的項目預算又將無法運用,為此,政府應審視這類有訴訟程序但未知何時有訴訟結果的項目的預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