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犯多罪潛逃 再因傷人被內地法院判囚
澳漢刑滿移交回澳再服刑
【特訊】一名本澳男子在本澳涉及貴利、吸毒及禁用武器案,犯案後潛逃內地,又因傷人案被公安拘捕及法院判刑。該男子昨日刑滿出獄後,由內地公安移交給澳門司警,再送往路環監獄再服刑。
涉案的男子姓藍,五十九歲,本澳居民。司警表示,涉案的藍姓男子由二零一五年五月開始,因涉販毒、吸毒、禁用武器及暴利罪等,被法院合共判處三年三個月實際徒刑。根據資料顯示,藍姓男子最後入境本澳時間為二零一七年二月,之後無任何離境記錄。
二零一七年底,司警接獲檢察院要求,對一名被初級法院被判刑人士送往路環監獄服刑,但司警調查發現藍姓男子不知所蹤。至一九年初,司警接獲內地警方通知,藍姓男子在內地涉傷人罪,被判處兩年徒刑,昨日刑滿出獄。
昨日中午十二時許,廣東警方在拱北口岸入境關閘車道,移交藍姓男子予澳門司警,藍姓男子隨即被送路環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