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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1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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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李卓人等九人
涉嫌非法集結案開審

被告區諾軒與梁耀忠當庭認罪
   
    【香港中通社2月16日電】(記者 王姝)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被控於前年8月18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被告區諾軒承認所有控罪,梁耀忠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二人押後至3月22日求情及判刑。
    黎智英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現正還押於赤柱監獄,當日由囚車押抵法院應訊。其餘8名被告,包括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及區諾軒,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8月18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罪名。
    案件涉及前年8月18日,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遊行,惟警方指批准“民陣”在維園集會,“民陣”則宣佈改辦“流水式集會”。
    被告區諾軒當庭承認兩項控罪,梁耀忠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方指,區諾軒作為“民陣”代表,明知應遵守不反對通知書列明的條件,卻仍在集會前公開呼籲民眾參與“流水式集會”,並為參與者指示遊行方向。
    案發當日,區諾軒在遊行沿途手持橫幅,並高叫“我有權遊行,無須警方批准”的口號,而遊行期間港島區多條主幹道路被佔用,認為區諾軒是涉案集會及遊行的代表之一。
    被告梁耀忠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另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只是紀錄在案。二人獲准繼續保釋,押後至3月22日處理求情及判刑。
    其餘被告均否認控罪,代表李柱銘和何俊仁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向法庭表示,將呈上一份有關人群管制、群眾心理等警方行動的專家報告,控方需要檢視報告內容,故當日不能開案,申請押後至17日再訊。
    案件預計審期10天,控方將提供案發現場視頻片段呈堂,並暫定有7名證人作證,包括警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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