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局改名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特訊】經濟局將於明年二月重組,改稱為「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增加推動科技創新發展的職責,職能會與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分工。另外,特區政府將於明年二月起設立政府總部事務局,取代現有的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以及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
行政會完成討論《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發言人張永春表示,為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帶來的發展機遇,將科技創新作為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切入點之一,特區政府重組經濟局,增加推動科技創新發展職責及相應職能,同時保留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現有功能,以支持科技研究工作。經濟局重組後更名為「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並與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按職能分工,加快推動產學研融合,重點促進科研成果轉化應用,實現科研成果產業化及商品化。
為履行新增的科技創新職能,建議增設科技廳,並下設兩個處級單位,負責協調和推動科技領域的工作。同時,為優化現時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法規調整現行知識產權廳的職權,強化專利管理及增加對科技企業專利範疇服務職權,以配合本澳未來科技發展,並透過現有的區域合作機制,協助科技企業更好地利用國家科技發展政策。同時,為提升行政效率,將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服務整合到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以加強推廣工作及持續完善電子報關系統。行政法規自明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另外,特區政府將於明年二月起設立政府總部事務局,取代現有的政府總部輔助部門、以及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張永春表示,現有的兩個部門職能基本相同,工作時容易權責不清。新設立的政府總部事務局主要負責為行政長官辦公室、各司司長辦公室及行政長官指定的機構提供輔助及支援。
政府總部事務局由一名局長及兩名副局長領導,下設三廳八處。張永春指出,整體架構較合併前兩個部門精簡。現時,政府總部輔助部門有三百六十多人,禮賓公關外事辦則有五十多人。
此外,由於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的存續期已結束,由新聞局局長無償當然兼任政府發言人,政府總部事務局亦會負責支援政府發言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