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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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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鳳否認興訟
是為向新歡證明
與周星馳無關係 

    【香港中通社11月23日電】(記者 王姝)香港著名影星周星馳遭舊愛于文鳳追討7000萬港元投資分紅案,23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庭審期間,于文鳳透露與周星馳分手細節,否認自己是為向下任男友證明自己與周星馳“撇清關係”才興訟。被告人周星馳預計11月25日出庭作供。
    周星馳代表律師質疑,于文鳳並非在2010年3月才與周星馳分手,而是同年7月有媒體爆出她和富家公子廖堯城約會才正式分手。于文鳳否認說法,並指她與周星馳因分手一事已爭拗數年,但分手後她仍替周星馳處理上市公司事宜。周星馳代表律師又質疑,于文鳳是為向她的下任男友證明她已與周星馳“撇清關係”,才向舊愛興訟,于文鳳一概否認。
    二人分手翌年,于文鳳因寓所裝修曾暫住“天比高”12號屋,期間與周星馳的母親和姐姐發生不快。周星馳代表律師稱,周星馳姐姐上門發現豪宅門鎖被換掉,更稱有黑社會的人士出現。于文鳳承認自己更換門鎖,是因為此前周星馳的母親闖入屋內毀壞她的東西,所謂黑社會人士則是她聘請的保安。
    于文鳳曾向周星馳商討“天比高”的投資分成,惟周星馳表示“未賣點俾你”。此後,周星馳以“多年來的友情和支持”為由,主動提出向她支付1000萬港元分紅。于文鳳說,周星馳的此番說話令她感到厭煩,她並非缺錢至此向周星馳“乞討”。
    周星馳一方說,周星馳是一個注重隱私的明星,于文鳳明知興訟會暴露他的私生活,是想藉此施壓要求他還錢。惟于文鳳稱,自己也十分著重隱私,倘若不是掌握充足證據,她不會令自己陷入如此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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