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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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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星周星馳被舊愛于文鳳
上訴索償七千萬元案續審

    【香港中通社11月19日電】(記者 劉夢婷)香港著名影星周星馳曾將名下房產與投資交由舊愛于文鳳管理,于文鳳聲稱兩人曾達成協議,同意她收取一成利潤,但周星馳認為熱戀情話不具法律約束力。于文鳳早前入稟香港高等法院上訴索償逾7000萬港元,此案19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于文鳳下午親自出庭作供。
    原告于文鳳由前香港特區律政司司長、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代表,被告周星馳由資深大律師文本立代表。周星馳兩日皆未到庭,其姐姐周文姬有聽審。
    于文鳳一方早前曾指出,她與周星馳自1997年成為情侶,同時還是商業夥伴。周星馳曾將房產與投資交給于文鳳管理,兩人2002年聖誕節分別通過口頭和手機短信達成協議,同意于文鳳從中抽取一成利潤,但有關短信已遺失。有關項目包括由150萬升值至820萬港元的一筆基金、山頂豪宅“天比高”、大埔豪宅“比華利山”等,涉及款項逾7000萬港元。
    周星馳一方認為,此承諾只是熱戀情話,並無法律效力;並揭露于文鳳曾用周星馳的錢投資失利至少1300萬港元。
    于文鳳作供時表示,基於情侶關係,曾在1997年至2002年間不求回報地協助周星馳。
   于文鳳又表示,2002年周星馳主動要求她加入其名下公司做全職,但于文鳳並未留意條款細節,且因協議上的2萬港元月薪不足以反映她的功勞,認為周星馳會理解她的協助,但條款並未列明百分比。
    【香港中通社11月20日電】(記者 王姝)香港著名影星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討7000萬港元投資分紅,案件20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被問到周星馳是否在山頂豪宅望著維多利亞港作出分紅承諾時,于文鳳戲謔指,他可能是對其他女人,並不是對我。
    當日,于文鳳出庭作供,向周星馳追討多項投資項目的10%利潤,涉及投資包括豪宅“天比高”、大埔比華利山三幢獨立屋連車位及投資資金等,索償金額逾7000萬港元。
   于文鳳回憶指,她與周星馳在2002年聖誕節前後首次提出分紅10%,二人並未就此協商。她憶述,2002年聖誕節期間,周星馳欲贈她一輛單車做禮物,但她並不想要單車,而想要10%投資分紅。
    代表周星馳的資深大律師文本立提問,周星馳是否在山頂豪宅吃完晚餐,望著維多利亞港景色時,對于文鳳許下承諾給予投資分紅10%?于文鳳戲謔指,他可能是對其他女人,並不是對我,引起旁聽席哄笑。
    “因為他(周星馳)是我男朋友,所以我索酬不多。”于文鳳認為,10%分紅屬合理要求,而直至2007年周星馳出售嘉樂園,她才收到385萬港元的首筆分紅。
    至於周星馳持有的超級豪宅“天比高”,于文鳳表示,在購買“天比高”之前,周星馳經常改變主意,她一直在背後建議投標地皮。
   于文鳳說,“天比高”是所有人心目中的“夢幻豪宅”,周星馳也不例外,若沒有她的協助,周星馳不可能成功投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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