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女警疑醉駕撞傷人被停職
【特訊】治安警一名休班女警去年十二月底醉駕電單車,於海灣南街的斑馬線懷疑撞傷一名老婦,案件有待進展。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警鐘長鳴」欄目公佈,已完成相關的內部紀律調查,對該女警處停職處分。
涉案女警姓張,二十八歲,軍裝警員,二零一七年入職。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凌晨約四時,涉案的張女休班期間駕駛重型電單車,沿海灣南街往沙梨頭南街方向行駛,至某銀行對開斑馬線懷疑撞倒一名七十多歲的本地女途人,張女亦人車翻仰。有人見狀報警,治安警到場處理,經了解張女是同僚,其體內酒精含量一點三八克,屬醉駕,她要求反證,結果被驗出體內酒精含量一點五五克。張女供稱,事發時她駕車至上址,突然有人行出斑馬線,於是掣車,結果失控自炒,供稱無撞倒人,張女起身後見到該女途人受傷。而該名女途人供稱有被車撞倒。
初級法院今年七月十四日作出判決,判處該女警四個月徒刑,緩刑兩年;禁止駕駛一年三個月。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警鐘長鳴」欄目近日公佈,有關紀律程序已調查完畢,治安警察局局長於上月二十二日作出批示,對該名女警員科處停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