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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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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屋應設禁售期轉售應僅限澳門永久居民
 經屋陪跑者可納入夾心階層

    【特訊】「夾心階層住房方案」現正公開諮詢,有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認為,夾心階層定義應兼顧在經屋排序中,因收入水平等因素而淪為「陪跑」的申請者,又建議未來夾屋轉售也應僅限澳門永久居民。
    樓價居高不下,為了讓居民有更多置業途徑,特區政府決定在公屋與私樓之間另闢「夾屋」,相關住房方案現正公開諮詢。夾屋性質屬私人房屋,面積和配置優於經屋,定價高於經屋低於私人樓宇,在設定年限後可於住宅市場出售。諮詢文本提出兩個可比較的夾心階層定義,其中一個定義是收入水平超出經屋資格申請上限的人群,並兼顧及分流經屋排序靠後人士;另一個定義則是明確經屋和夾屋申請資格不可重疊。
    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家良認為,社會討論夾心階層住屋已久,現在推出夾屋諮詢時機合適,也算是回應了社會訴求。他認為,夾心階層定義應兼顧在經屋排序中,因收入水平等因素而淪為「陪跑」的申請者。陳家良指出,考慮到夾屋屬有限制的私樓,標準或配套、定價較經屋高是正常的,因此,夾屋定價或相當於同區低樓齡的私樓價格約六至七成較為恰當。他又建議未來夾屋轉售也應僅限澳門永久居民。
    諮詢文本建議,對夾屋單位出售設定限制,包括禁售期、以及之後的轉售價格和範圍等。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麥興業指出,夾屋的性質是私樓,將來可以流向私人市場,認為特區政府在夾屋轉售方面要有一定限制,包括跟經屋一樣設有禁售期、討論應否只流向澳門永久居民等。此外,諮詢文本建議,購買夾屋可採用抽籤或計分排序。麥興業認為,計分方式較為全面;他亦認同夾屋定價較經屋高,低於私樓的取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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