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限制向18歲以下人士提供含酒精飲料
防控未成年人飲酒諮詢60天
【特訊】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諮詢60天。文本建議的對象是未滿18歲人士,限制的酒精飲料是指任何經發酵、蒸餾或添加的,以容量計酒精濃度高於1.2%的飲料,文本建議設立處罰制度。有社福機構指,每月接獲4至5宗求助個案,求助個案有年輕化趨勢,最年輕的求助者27歲,而近2年已接觸 10多宗嚴重個案。有青年團體指,青少年接觸酒精非常普遍,很多青少年不清楚部分果汁類內含酒精成分,外出用餐時或會接觸酒精,政府需加強推廣。
政府昨日起公開諮詢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諮詢為期60天,至12月 4日結束。文本建議的對象是未滿18歲人士,限制的酒精飲料是指任何經發酵、蒸餾或添加的,以容量計酒精濃度高於1.2%的飲料。文本建議設立處罰制度,包括罰款、最長2年內禁止從事與違法行為直接相關的活動等。
禁止在公眾地方或向公眾開放的地方,向未成年人售賣或提供酒精飲料;任何酒精飲料銷售地點必須在顯眼處張貼向未成年人禁售的標誌,並可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未成年人亦禁止銷售酒精飲料。諮詢文本同時建議醫療服務單位、自動售賣機、中小幼學校;托兒所等禁止售賣酒精飲料。
文本建議暫不設立酒牌制度,原因是涉及大量行政資源,但建議衛生局人員可進入酒精飲料供應、銷售及消費的地點,包括可要求飲酒人士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並有權在必要時,命令商業場所立即臨時關閉不超過12小時,以收集證據,臨時扣押有關酒精飲料、自動售賣機及廣告媒介。
基督教新生命團契總幹事劉展瑞表示,中心屬下薈穗社的諮詢戒酒服務,每月接獲4至5宗求助個案,大部分由親屬主動求助,求助者一般15歲起接觸酒精。他指出,求助個案有年輕化趨勢,最年輕的求助者27歲,而近2年已接觸 10多宗嚴重個案。
劉展瑞稱,愈早介入規管,愈有利青少年成長,建議將禁酒年齡上調至21歲,指出年齡愈大,對酒精成癮的機率愈少,需加強對成年人的教育,避免鼓勵未成年人接觸酒精。
澳門青年聯合會理事長蔡文政認同有需要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他稱本澳青少年接觸酒精非常普遍,很多青少年不清楚部分果汁類內含酒精成分,青少年與朋友或親屬外出用餐時或會接觸到酒精,政府需加強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