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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0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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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學者:中央出招意在護港
中通社特約記者 莊恭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下稱決定草案)將在28日進行表決。北京的香港問題研究學者表示,涉港國安法與23條立法并非取代關係。中央對涉港國安法的立法準備充分,雖離相關法律列入附件3還需時日,但相信不會太久。隨著涉港國安法的落地生效,預計香港社會秩序與法制的混亂將會結束。
  中央立法準備充分
  自21日宣佈將在本屆人大會議上審議決定草案以來,中央多位高官多次在不同場合表明,維護國家安全是中央事權,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針對的是搞“港獨”、“黑暴”等的極少數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一國兩制法制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田飛龍對中通社記者談到,中央從去年反修例運動的演變當中看到了香港顔色革命、本土恐怖主義的嚴重威脅,開始從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規劃的角度,設想以制度化的方式來管控香港的危機,保護香港的法制跟自由權利。“今年兩會議程當中列入它,實際上是四中全會整體制度規劃的具體落實。其實并不意外,也不是倉促提出來的。”
  涉港國安法與23條立法并行不悖
  近日,有香港法律學者提出香港應該對基本法第23條自行立法。田飛龍表示,“這其實是在中央立法的壓力之下倒逼出來的。”并認為,涉港國安法與香港自行對23條立法并非取代關係,不妨礙、甚至需要香港本地繼續完成23條立法。相信中央確定下來的涉港國安法的立法進程不會停下來。
  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然而,自去年3月以來,美國副總統彭斯、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等外國政客多次會見香港反對派人士。同時,在反中亂港勢力煽動港人反中反共、圍攻中央駐港機構,暴力對抗警方執法之時,一些與基本法不抵觸的港英時代留下來包含了對煽動、顛覆等罪名進行了規定的刑事法律未被激活。導致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越來越大。
  田飛龍進一步解釋道:“中央立法是建立在2015年《國家安全法》所確定的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基礎上。中央立法所依據的國家安全標準比基本法23條裡面所提國家安全標準更高。二者實際上是并行不悖的。”
   維護香港安定團結
  對於中央立法的本意,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會見港澳地區全國政協委員時明確表示,國安立法,就是為了維護香港社會的安定團結。
  田飛龍告訴中通社記者,“港獨”提出的“公投”“自決”在香港的法律上沒有任何空間。中央制定涉港國安法是依據中央事權對“一國”部分進行的制度化,管控的是本就屬於中央該管的國家安全的事務,與香港的高度自治和司法獨立沒有衝突。“香港的高度自治是建立在中央授權的基礎之上,兩制是以一國為基礎。”
  田飛龍認為,涉港國安法反而可以保護香港的高度自治。因為國安法打擊的是破壞香港高度自治的“黑暴”勢力、本土極端勢力與外國干預勢力,將有力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止暴制亂,恢復香港法制的權威,香港的高度自治才能在繁榮穩定的環境當中繼續維持。“相信隨著涉港國安法的落地生效,香港社會秩序與法制的混亂就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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