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經屋制度恐影響流轉率
【特訊】正在立法會審議的新經屋法法案建議,經屋未來只可按原購買價轉售予政府。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認同有關制度,但憂慮經屋業主原價轉售政府後,未必有助於向上流動,以及流轉至有需要的人;議員李靜儀認為,有關做法或會限制業主,將來透過出售經屋優化生活的機會。
正在立法會審議的新經屋法法案建議,政府提交的新法案建議,將來經屋的訂價按土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計算,禁售期後亦只可按原購買價轉售予政府,假如單位間隔受改動需要扣減數價。民众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認同有關制度,避免公共資源流入私人市場,但憂慮經屋業主原價轉售政府後,未必有助於向上流動,以及流轉至有需要的人,李良汪並建議,政府需明確落實公屋「開隊」時間表,以及對外公布。
議員李靜儀認為,有關做法或會限制業主,將來透過出售經屋優化生活的機會,政府應就業主家庭轉變狀況,探討能否允許選擇放棄原有經屋用以轉換戶型等。
法案並建議經屋個人申請人年齡由原文本建議的廿五歲下調至廿三歲。李靜儀認為申請年齡應維持十八歲,並表示,經屋申請需符合收入等基本條件,在十八至廿三歲的申請人當中存在就業人士,基本符合申請資格,若政府將來以計分排序,是會根據申請人各項條件評分,不應以年齡界定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