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法人選民盡快交表
【特訊】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宋敏莉昨日表示,法人選民向行政公職局提交《提名表簽署人登記表》將於本月二十三日即下周二截止,她呼籲相關法人選民盡快提交;而法人選民簽署提名表代表的聯絡資料,將陸續上載至行政長官選舉網頁。另外,宋敏莉表示,選管會於上週五已收到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二十二名立法議員的委員名單,其他界別尚未收到。
昨午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召開會議,會後宋敏莉向傳媒表示,法人選民提交《提名表簽署人登記表》的程序由本月八日開始,截至昨日中午十二時,只有百分之二十二的法人選民提交了登記表,她提醒,本周五及下周一是公眾假期,希望相關法人選民要盡快提交有關登記表,讓管委會續後的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另外,已提交《提名表簽署人登記表》法人選民的聯絡資料,已陸續上載至行政長官選舉網頁,以供查閱。
管委會在會上亦討論了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選舉的劃票方式及判票標準,由於今次選舉將繼續採用電子點票的方式,所以管委會議決沿用上屆選舉的劃票方式,將以專用劃票筆進行劃票。
此外,宋敏莉表示,本月十二日已收到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中立法會議員的代表名單,其他界別尚未收到。被問及當報名人數等於選委名額人數時,是否仍需進行投票,宋敏莉指出,《行政長官選舉法》對選委會委員選舉有一般性規定,至於選委中立法會議員的代表是否需要投票選舉,則立法會有其內部規定,而立法會在二零零四年通過的一項議決中規定,當報名人數等於或少於所需要產生選委的人數時,屬於自動當選。
至於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屬於當然委員,需要在選委會委員選舉日前十天向管委員送交相關資料;澳區全國政協委員及在任市政機構成員經自行選舉產生選委會委員,並須於選委會委員選舉日把名單送交管委會。
另外,二零一七年立法會選舉活動總結報告已公布,其中建議修改法律,包括若有關人士在已表明參選意願後有任何競選宣傳行為,將被視為「偷步宣傳」。時任第六屆立法會選管會主席唐曉峰時稱,按照現行立法會選舉法,候選名單確認日到為期十四天的宣傳期開始前宣傳屬偷步宣傳,但在公布候選名單後才會被處罰。唐曉峰認為,在公平、公開、公正的選舉原則下不應有任何偷步宣傳,因此在總結報告中建議提前有關處罰措施,即準候選人一旦表明參選意願後便不可有任何宣傳行為。他稱,立法會選管會是按職權和責任提交相關報告,相信政府仍需時分析研究。
至於報告亦提及坊間認為兩個星期的宣傳期過短。唐曉峰稱,參考第六屆立法會參選組別較過往多,立法會選管會認為有條件將宣傳期延長,至於延長多久則須平衡居民的生活作息,希望由居民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