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道路狀況復雜駕駛者容易觸犯法律
扣分制不其成熟條件推行
【特訊】澳門論壇探討修訂道路交通法諮詢。法案提出修改現行輕微違反累犯制度,並探討引入扣分制的可行性。交諮委劉偉強認為,若有效執行累犯制度,則毋須再設立扣分制。他稱本澳駕駛者對法律不熟悉,加上道路工程眾多,認為實行扣分制未必合適。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認為,本澳的道路狀況多,容易令駕駛者被冤枉,不具備成熟條件推行扣分制。
澳門論壇昨探討政府再提出修訂《道路交通法》,法案建議把部分輕微違反的違法行為轉為行政違法,以加快懲治違法者;並探討引入扣分制的可行性﹐以及提出修改現行輕微違反累犯制度。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劉偉強表示,法案提出修改現行輕微違反累犯制度,將加重罰款和延長停牌時間,若能有效執行累犯制度,則無需設立扣分制度;本地駕駛者對法律不熟悉,且道路工程及障礙較多,駕駛者容易誤觸法律,認為未必適合實行扣分制。至於法案建議重型車禁用電話,劉偉強認為可能會對運輸業造成困擾,政府應按行業實際操作建議修法。
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表示,本澳的道路狀況多,易令駕駛者「被迫違法」,如果單純以鄰近實施扣分制的珠海做法,透過監控片段實施扣分,容易令駕駛者被冤枉,認為本澳不具成熟條件推行扣分制。
摩托車從業員協會大會主席李仲森反對輕微違反的違法行為轉為行政違法,如無牌駕駛、衝紅燈等轉為行政違法,容易令駕駛者忽視其嚴重性,認為可罰款了事而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群力智庫中心常務理事徐承康表示,本澳城市發展長遠要融入大灣區,政府參考其他地區法律有助城市發展,但亦要全面考慮本澳交通環境,推出更貼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