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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9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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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辦講座提升食安知識
     【特訊】市政署持續舉辦培訓講座加強食安宣傳教育,日前邀請營地、沙梨頭、下環三個熟食中心的檔主在營地活動中心禮堂參與「食品安全講座」,介紹《食品安全法》的具體內容,並講解生產經營中的注意事項,藉此加強業界對食品安全的重視,確保出品符合衛生及食安標準,保障食品安全。
    講座上,市政署食品安全廳人員講解正確貯存、解凍、驗收等食品處理流程,以及妥善使用與清潔器具的方式,從而避免食品受交叉污染,現場亦派發了《外賣及堂食處理食品衛生指南》加強與會者對處理食品應注意事項的認識,同時提醒業界應向有信譽及衛生的供應商採購食材。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業者須按照食安標準生產經營,故此業界有義務及責任瞭解已生效的食品安全標準,其中包括《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否則違法者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此外,食品經營者有義務在指定時間內保存進出貨紀錄或相關單據,以便有需要時供作追查貨源。
    市政署會持續舉辦面向市民及業界的食安講座,提供食品資訊站預約導賞服務,繼續開辦恆常的「食品安全與環境衛生基礎班」與「食品衛生督導員鼓勵計劃」等,進一步加深業界及市民對食品安全的認知,強化社會大眾對健康及食品安全的自我保護意識。
    有關《食品安全法》與一系列食安標準,以及各項操作指南及指引等已上載至食品安全資訊網www.foodsafety.gov.mo及食安資訊手機應用程式,方便市民及業界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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