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陰權准保釋候上訴
【香港中通社4月24日電】 正在服刑的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申請在等候上訴期間保釋,24日獲准以現金10萬元港幣保釋外出。曾蔭權離開法院時表示,感謝市民、朋友、同事及多個宗教團體的慰問及支持。
曾蔭權今年2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他早前就定罪提出上訴,以及申請上訴期間保釋,高等法院24日處理曾蔭權的保釋申請,由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審理,法官准曾蔭權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綜合港媒報道,已入獄兩個月的曾蔭權,頭髮變得斑白,他坐在庭內的犯人欄內,戴著耳筒面帶著微笑,隔著犯人欄的玻璃向妻子飛吻,妻子亦有向曾蔭權發吻。另外曾蔭培與妻子,曾蔭權的妹妹曾璟璇和曾蔭權的幼子曾慶涼亦有到庭支持曾蔭權。
楊振權按控方要求,提醒傳媒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報道保釋法律程序時,只可以提及申請人姓名、涉及法律程序的罪行、法庭名稱或法官姓名、訴訟雙方受聘的大律師及律師姓名、保釋程序的結果、押後日期及地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