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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6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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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得州大學師生可帶槍返校
    【中新社休斯敦二月十八日電】(記者 王歡)美國得州大學校長十七日依照州法批准學生和教師可以攜帶槍支進入校園,儘管他本人反對。這所學校正是美國第一起最致命大學校園槍擊案發生地,引發各界爭議。
    “我徹底評估了校園攜槍工作組的政策建議,決定採納它們。”得州大學校長芬維斯(Gregory L. Fenves)17日表示,“我不認為槍支應該出現在大學校園,因此這項決定是我擔任校長以來所面臨最大挑戰!”
    二0一五年五月底,共和黨領導的得克薩斯州立法機構投票通過了全州公立大學校園持槍法案,並最終得到州長雅博特簽署生效。
    依照新法案,從今年8月1日起,21歲以上、接受過州隱蔽攜槍許可證培訓的學生、教師和工作人員在大學校園、教室、宿舍和其他建築內均可不暴露地攜帶手槍,他們還必須通過背景審查和射擊測驗。
     校長們不能在校園完全禁止槍支,但可以合理指定“禁槍區”,校園的醫療設施可以排除在該法案之外。
    “許多教職人員、學生和家長情願、集會,反對校園尤其是教室內使用槍支,這點我與他們感同身受。”芬維斯發表聲明指出,“但作為公立大學校長,我有義務實施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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