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築入選第四批不動產評定
【特訊】行政會完成討論《第四批不動產的評定》行政法規,其中趙家大屋、國父紀念館、媽閣屠場舊址等共六個建築,入選第四批不動產評定。文化局表示,趙家大屋及媽閣屠場舊址將會對外開放。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為保護本澳具重要文化價值的不動產資源,特區政府根據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對本澳六個具本土文化特徵、資料齊備、論證充分、評定條件成熟的不動產啟動評定程序。經聽取不動產所有人的意見,對每項不動產進行文化價值的評估,再由文化遺產委員會發表意見,以及進行公開諮詢。評定程序完成後,特區政府制定《第四批不動產的評定》行政法規。
六個不動產項目包括:一、兩項紀念物:澳門趙家巷24-26號的趙家大屋;文第士街1號房屋。二、兩項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澳門媽閣上街的原媽閣屠場舊址;路環碼頭前地的路環九澳港海關站(原路環衛生分站舊址)。三、兩項建築群:美副將大馬路55-73號及連勝馬路118-120號;美副將大馬路28-30、34-36號及俾利喇街151-157號。
文化局局長梁惠敏表示,至今共有六百多座被評定的建築物,許多屬私人擁有,因此並非所有建築物被評定為文物後,可作為文旅項目和對外開放,但的確文物建築的資源和底蘊是值得被運用,其中兩座建築物將開放,分別是已納入媽閣塘活化片區的原媽閣屠場舊址建築物,以及趙家大屋。她稱,今年會跟進趙家大屋修復工程,招標後才能確定完工時間,會適時公佈開放時間。
另外,被問及紅街市中間塔樓設置時鐘,梁惠敏表示,市政署開展紅街市修復計劃時,提出希望復原時鐘,局方查看歷史資料,過去設計紅街市時確實預留有關方案,後期並沒有落實。她稱,見到歷史有依據,對市政署提出修復紅街市安裝時鐘,文化局認同有關方向。對於有意見質疑紅街市設置圓形時鐘,與原設計圖則的方形時鐘有異。梁惠敏指出,之前只是一個方向,當局後續會與市政署充分溝通,之後再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