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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3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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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嚴格打擊非法工程

    【特訊】第14/2021號法律《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實施至今逾半年,土地工務局已依法對非法工程個案逐步開展相應罰款及拆卸非法工程的行政程序。其中,開展非法工程,違法人(法人)可被科處最高澳門元二百萬元罰款;科處罰款不免除違法人拆除有關非法工程,倘違法人不遵守當局發出的拆卸令,尚可被科處最高五十萬元罰款。
    特區政府提醒,倘違法人收到違法事項通知後應盡快配合處理,法律也訂明了罰款減免措施以推動自願拆除非法工程。同時,業主應對樓宇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持樓宇良好的使用狀況,避免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
    盡快處理非法工程減免罰款
    常見的非法工程包括擅自於單位外牆、露台或天井加建,如花籠、簷篷和排水排氣管道等;或在自身單位違法改動原有間隔,胡亂接駁及更改下水道等。對於天台僭建物,除增加樓宇負荷外,亦可能導致滲漏水問題,長遠而言會影響樓宇結構安全和穩定。此外,非法佔用樓宇共同部分,如在走廊、公共樓梯間或天台安裝鐵閘欄柵等,亦會改變樓宇原有防火安全環境,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當收到土地工務局違法事項通知或清拆非法工程的通知後,違法人應主動配合跟進。為促使違法人自行清拆,法律設有鼓勵性減免措施,針對進行非法工程的處罰程序,倘工程所有人在聽證期間,不作申辯且自願拆卸,可獲全數豁免此項罰款;倘違法者沒即時跟進處理,局方在完成聽證程序後會發出拆卸令,相關豁免罰款將減少一半。
    自法律實施至今,已展開處罰程序的罰款金額最高超過十萬元。拆卸非法工程的程序方面,經工務局現場張貼禁工令後,倘違法人繼續施工,則相關工程承建人員、業主和承租人等均可能負上刑事責任,法律也明確倘未能識別非法工程所有人(推展工程的實體),則拆卸責任由不動產所有人(業權人)承擔。
    多種措施打擊非法工程
    與過去相比,《都市建築法律制度》賦予了行政當局更多措施打擊非法工程,除了加大罰款金額外,新增多種措施以加強打擊力度,包括引入刑事責任、在物業登記附註存有非法工程,嚴重個案或被中止水電供應等。
    維護樓宇安全及居住環境舒適是大家的共同願望,特區政府希望透過法律強化業主責任,加強居民認知,減少非法工程的出現,促使居民主動處理自身單位的僭建物。
    有關處理非法工程資料現已上載本局網頁(https://www.dsscu.gov.mo),市民可點選“公開資料”一欄,進入“土地工務局處理非法工程資料"頁面,了解更詳細的統計數據和相關程序。亦可查閱“《都市建築法律制度》資訊網”(https://www.dsscu.gov.mo/zh_HANT/sites/rjcu),以了解更多法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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