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盜竊同事手袋遭撤職
【特訊】去年一名治安警察局女警員涉嫌與女同僚有積怨,網購一個同款冒牌手袋,疑調換對方的真手袋,借此發洩,該名女警被拘捕後,保安司辦公室公佈已完成有關紀律調查程序,司長上月底批示對其撤職處分。
涉案的治安警員姓李,二十六歲,女,本澳居民,於二零一七年入職,涉及加重盜竊被送交檢察院處理;女事主二十多歲,與李女為同期入職的同僚。
案情指出,於去年七月十三日早上,女事主到警局的更衣室換制服上班,將其一個價值近二萬一千澳門元的手袋放入貯物櫃,並用「U型鎖」鎖櫃。同日晚上約十時下班,打開儲物櫃發現其手袋雖同款,相信不屬其所有,但手袋內財物卻是其本人的,懷疑有人偷龍轉鳳,於是報案。司警接獲治安警轉介個案,經調查鎖定目標,去年九月九日將其拘捕,同日被停職。李女承認因工作關係與女事主積怨,遂在一個月前網購一個同款冒牌手袋,趁女事主上班時,試圖按密碼並成功,於是對調其真貨手袋,再把女事主的財物放入冒牌手袋後離開,借此發洩。李女供稱,贓物已棄掉在住所附近。
保安司司長辦網站《警鐘長鳴》欄目最新公佈,治安警已完成這名女警的紀律程序,保安司司長上月底批示對李女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