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子勁:會適時提出修改選舉法
【特訊】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一組別的受託人涉嫌賄選,廉政專員陳子勁指,要清楚區分涉嫌賄選行為人的身份,不能任意把個人行為和參選組別作聯繫,又指會適時向政府提出修改立法會選舉法的意見。
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其中一個組別的提名委員會受託人涉嫌賄選,疑向二百多名本澳居民提供免費旅遊、餐飲及禮品,以收集足夠的選民簽名,遞交該組別的提名確認申請表,廉政專員陳子勁指出,目前案件已移交檢察院處理,是否涉及當選議員的組別,因為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便透露,至於特區政府計劃明年修改,立法會選舉法。
對於社會關注若涉及賄選組別,當選者應否被取消資格,陳子勁表示,不能任意把個人行為和參選組別作聯繫,要清楚區份涉嫌有賄選行為人的身份,不能將其人行為和參選組別聯繫,除非有很明顯的證據,不能任意某人涉嫌賄選而影響到任何一個組別,因為當中未必一定有連帶關係,這是刑法上的原則,政策上相信政府都會審慎考慮各方面因素,就新選舉法修改研究。陳子勁又稱,會適時向政府提供修法意見。
對於前工務局局長李燦烽涉貪案,李燦烽在庭上提及被指涉貪項目為時任特首崔世安親自督辦,廉署會否跟進調查,陳子勁回應稱,廉署一貫秉承有案必查原則,無論大案、小案、抑或涉案人的身份,又希望外界不要太過捕風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