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欺詐罪罪成
被判囚5年9個月
【中新社香港12月10日電】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前行政總監黃偉強,因隱瞞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租用香港將軍澳工業邨的蘋果大樓,違反香港科技園租契,早前被裁定欺詐罪罪成。
案件10日於香港區域法院宣判,黎智英被判囚5年9個月,黃偉強被判囚1年9個月。
本案被告黎智英及黃偉強,違反租契獲益,分別被控兩項及一項欺詐罪。案件經審訊後,法官裁定兩名被告全部罪成。
案件10日在區域法院宣判,據港媒報道,黎智英被判囚5年9個月,黃偉強被判囚1年9個月;法官另向黎智英頒下取消擔任董事資格令8年,須支付罰款200萬港元,3個月內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