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設為主頁收藏本頁
社交網站:
當前報章2022年08月23日
今日導讀
本報新聞
字體: 放大 還原 縮小
修法是要與國家和香港履行同等標準
維護國安是澳憲制責任

    【特訊】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諮詢文本建議完善分裂國家罪,當中犯罪手段涵蓋至非暴力手段。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解釋,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非暴力方式或手段,亦包括網絡安全方面。文本亦增加了多項法律規定,包括增訂教唆或支持叛亂罪,並期望透過獨立成罪,有力回應該行為的可譴責性。另外,文本引入臨時限制離境措施,黃少澤表示,初步設計限制期最長不多於五日,較國際慣例短,期間其他行為不受限制。
    修改澳區國安法建議包括修改現行規定,當中分裂國家罪涵蓋至非暴力手段;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罪改為顛覆國家政權罪;把煽動他人參與危害國家穩定的騷亂納入煽動叛亂罪;竊取國家機密罪行改為按行為犯論處,犯罪主體改為明知者,罪名改為侵犯國家秘密罪,罪名的更改可與香港和國家保持一致。諮詢文本亦建議完善澳區國安法的適用範圍,引入保護管轄原則,將任何人在澳門以外的危害國安犯罪行為納入懲治範圍。
    傳媒問及修改澳區國安法,當中分裂國家罪涵蓋至非暴力手段,範圍是否「太寬」,黃少澤表示,現行國安法中,列明構成國家安全問題包括暴力或其他嚴重非法手段,當中的其他嚴重非法手段有法律明確規定,包括侵犯他人生命、破壞交通運輸、影響公共基礎設施通訊系統運作、縱火、傳播疾病等。但不排除會有人使用一些非暴力的行為和手段實施犯罪,例如是現行法律中沒有列明的網絡安全、一些以武力相威脅的犯罪等,他以香港舉例,二零一九年在香港有人衝擊圍堵政府機關、導致立法會癱瘓、堵塞道路等,這些行為都應屬非法手段。
    黃少澤提到,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引入臨時限制離境,措施是臨時性質,涉及未有立案、未有司法介入前的相關人士,如果離開將有較高的國家安全風險,這項建議是按照國家和香港標準,也符合國際通例。黃少澤稱,臨時離境限制初步設計為三天,可續期一次增加兩天,即總共最多五天,較國際慣例短,目的是為執法、司法部門取得時間開展相關程序。期間相關人士在澳門有人身自由和通訊自由,甚至會按照國際慣例保障相關人士的維生資源。
    傳媒問及倘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日後生效,會否追究過去的言論及行為,黃少澤表示,按照本澳刑法典規定的不溯及既往原則,即只追究法律生效之後發生的事實,之前的並不追究。
    黃少澤並提到,根據大陸法基本原則亦有例外情況,若新法律罰則更輕,在有利嫌疑人的法律下會開展追究,即從舊兼從輕原則。他並希望修法生效後都無相關個案。
    有傳媒問及修法是否會影響一國兩制的實施,以及會否影響新聞自由和審判自由。黃少澤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和最基本的要求,修法目的是要使本澳維護國安的水平,與國家和香港履行同等的標準,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特區的憲制責任。
    黃少澤又表示,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是基本法確保的準則,但不可違法犯罪,認為與維護國安並不衝突,指出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是履行新聞自由的重要條件,他又以正在處於戰事的烏克蘭為例,反問「國家不安全,如何有人的自由」。至於審判自由,黃少澤表示,根據基本法,澳門的司法活動獨立自主,與修法和一國兩制相吻合。

昔日新聞
今日推薦
友情鏈接
聯繫我們
Email:sengpou@macau.ctm.net
sengpou888@gmail.com
電話:編輯部 28574294  廣告部 28938387 
 
圖文傳真:28388192 28316404
 
地址:澳門 蓬萊新巷 9號 地下二樓

本報逢週六休假、週日無報 (如遇特殊情況則另行公佈)

如遇颱風,晚上至凌晨時份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將停刋一天

特別假期為:1月1日   春節初一、二、三    5月1日   10月2日。
(
 是日休假翌日無報。)

星報首頁 | 昔日新聞 | 各項專版 | 廣告業務 | 報社簡介 | 澳門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