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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0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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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官員稱任何廣播機構
 都不應該散播仇恨情緒 

    【香港中通社5月20日電】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就香港電台(港台)其中一集《頭條新聞》節目向港台發出警告後,港台向被冒犯的警察道歉。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局長邱騰華20日表示,港台作出道歉和跟進是必須做的事,又指任何廣播機構都不應散播仇恨情緒。
    當日,邱騰華就通訊局有關港台電視節目《頭條新聞》的投訴所作出的裁決與傳媒談話,並回答記者提問。
    邱騰華表示,通訊局是一個公正的法定機構,作出裁決時,必然是根據它所做的調查和討論,過程中亦容讓被投訴一方提出陳述。在此情況下得出的結論,希望各界尊重通訊局所作決定,不要因為不同意見或立場而對其作出不公正的批評。
    他續指,港台也就通訊局的裁決作出回應,一方面接受通訊局的裁決,另一方面向受影響的一方即警方道歉。這是港台必須做的事。另外,就著節目所引申的討論應否作出檢視,港台承諾會跟進,這也是港台理應去做的工作。
    邱騰華說,此次投訴涉及的兩個個案,有關裁決都是非常嚴重的,分別是需要接受警告及嚴重警告。港台應嚴肅地檢視節目,就其編輯和製作過程以及機制,以至部門的管治和管理上加以跟進及檢視,好好檢視需要改善的地方,避免相類似的情況發生。
    他表示,最近他已答應應邀與港台顧問委員會見面。按照《香港電台約章》(《約章》),顧問委員會可以針對港台的編輯方針,以及節目的標準和質量給予港台意見。他會繼續和港台討論和跟進其作為政府部門和公營廣播機構需要在管治和管理上要做的改善工作。
    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邱騰華還強調,任何廣播機構都不應散播仇恨情緒,這把尺適用於所有廣播機構。廣播機構的節目需要有事實根據及基於準確的資料,否則就有負觀眾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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