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經屋近千家團已辦上樓手續
當局收14宗違例舉報

【特訊】房屋局局長任利凌表示,二零一九年經屋申請合資格家團正辦理上樓手續,當局至今近一千個家團已辦理相關手續,又強調,經屋為長期自住用途,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如果每年在單位居住不足一百八十三日可被處罰。今年至今收到十四宗相關舉報個案。
電台時事節目探討土地臨時使用、經屋法和再生水工作。房屋局局長任利凌表示,二零一九年經屋申請至今已有逾二千個合資格家團選擇單位,近一千個家團辦理了上樓手續,又指今年十月行政長官批示調整批地溢價金的計算基數,經過初步評估分析,此次溢價金調整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三年經屋售價亦會因應下調,將更加符合現時經屋申請家庭的承擔能力,並強調,經屋為長期自住用途,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每年在其經屋單位居住不足一百八十三日可被處罰。
任利凌稱,今年至今收到十四宗的經屋的舉報個案,其中一宗當局就發現他將那個單位讓給他人居住,現在跟進法律程序,另有一宗就是用作商業用途,同時我們都會轉介權限部門關於居住用途問題的跟進。
至於土地臨時使用方面,土地工務局局長黎永亮表示,新一屆政府上任以來積極尋找可作臨時用途的土地儲備,包括用作自由波地、車輛停泊、建設城市陽台及環保加Fun站的用地,相信一定程度可回應社會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