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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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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法諮詢總結意見分歧

    【特訊】特區政府公布「工會法」公開諮詢總結報告。諮詢文本提出的工會分類和集體協商制度與收集到的意見出現較大分歧,大部分表示不同意。報告回應指出,特區政府將結合諮詢文本提出的方向及收到的意見建議,按照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務求建立一套適合澳門發展所需的「工會法」法律制度。特區政府就「工會法」於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二月十四日進行了為期四十五日的公開諮詢,諮詢期內共舉辦了四場諮詢會,收到來自僱主、僱員、市民、社團及學術團體等的意見;同時,亦通過專題網頁、郵寄、電郵、傳真、電話留言等等渠道,廣泛收集社會各界意見及建議。經統計,共收集二千六百五十三份合共二萬四千五百三十七條意見及建議。
    超過六成涉及工會登記制度,其中工會類型最受關注,諮詢文本建議分行業工會、職業工會和企業工會三類,絕大部分表示不同意佔超過九成七,主要認為工會無需分類,原因包括可能造成會員重疊,不利於企業和工會開展集體協商,居民跨職業就業情況普通等。對於諮詢文本是否需考慮四類僱員在行使工會權利時需要受適當規範,包括公務員、醫護、公共交通和公用事業機僱員近七成二表示同意,亦有意見認為外僱權利需要受到適當規範,甚至不應適用。
    報告提取對於僱主阻止、妨礙僱員組織或參加工會活動的行為,當局會考慮是否在日後立法時,作進一步的規範,至於工會的權利與義務方面,絕大部分意見認同,須監察工會經費的取得及使用,理由主要是避免外國勢力,滲透作出危及國家安全,影響澳門社會和諧穩定的行為,集體協商制度方面,文本建議工會中受僱於企業的會員人數須要達到該企業僱員一定百份比才具備資格代表會員協商,六成七意見認為無需設比例,原因是影響工會發揮平台作用,報告回應指出,特區政府將結合諮詢文本,提出的方向及收到的意見建議,按照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務求建立一套適合澳門發展所需的「工會法」法律制度。
    特區政府將公眾的意見及建議作為草擬相關法案文本的重要參考依據,特區政府將結合諮詢文本提出的方向及諮詢期間所收到的意見和建議,按照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務求建立一套適合澳門發展所需的「工會法」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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