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2月15日電】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15日就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3家公司被控共3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案件作出裁決,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刊印、發佈、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法庭裁定黎智英和3家被告公司全部控罪罪名成立。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簡稱“香港警方”)在當日記者會上表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行罄竹難書、證據確鑿,警方歡迎法庭對黎智英案的定罪判決。 香港警方表示,法庭詳細審視大量證供和證物後,頒下855頁詳盡判詞,清晰闡述定罪的法理依據和考量,鐵證如山,公開透明,既彰顯公義,亦充分展現香港司法的公正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