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11月共758宗火警 忘關爐留火種為主
保安司:加強防火意識


【特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今年首11月,全澳火警出勤總數為758宗,其中忘記關爐、有人留下火種、燃燒香燭/冥鏹、機件故障及電線短路等成因合計佔比超六成;呼籲社會各界及市民加強防火意識。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站“安全與您”欄目發表文章,文章表示,根據消防局2025年1至11月數據顯示,全澳火警出勤總宗數為758宗,其中忘記關爐、有人留下火種、燃燒香燭/冥鏹、機件故障及電線短路等成因合計佔比超六成;而在135宗需開喉撲救的火警中,近八成亦由有人留下火種、燒香燭/冥鏹、電線短路、機件故障等原因所引致。絕大部分火警並非為無法預防,而往往源於日常疏忽與輕視。
多一分嚴謹、少一分鬆懈
事實上,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線藏在日常生活習慣中,養成用後即檢、用畢即關的用火用電用氣習慣,便可杜絕忘關爐、遺留火種等問題,將風險控制在萌芽狀態;日常對家用電器及燃氣設備進行定期檢視及專業維護,提前排查機件故障、電器老化等隱患。多一分嚴謹、少一分鬆懈,主動強化防範意識,從源頭大幅降低火災發生機率。
自2022年8月起,第15/2021號《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生效實施,從法規層面上已明確規定作為樓宇及場地的所有人(即業主)是維持防火安全條件的主要責任人,並清晰列舉要履行的義務,包括保持用作人員疏散及消防介入的疏散通道的清潔及暢通、要定期對用作預警及滅火的防火安全系統進行檢查及保養,要保持用作保護通道及緊急出口的隔火門關閉且確保不被阻塞等措施,通過法規明確責任義務,從源頭堵塞管理漏洞,推動落實防火責任,強化樓宇的安全條件。
1至11月共進行10,604次巡查
與此同時,消防局始終秉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持續派員到社區樓宇進行防火安全巡查及監管工作。於2025年1至11月共進行了10,604次巡查,以及完成116宗行政處罰個案,當中大部份涉及在疏散通道上停泊電單車、擺放雜物等情況。
此外,消防局亦積極透過多渠道、多語言、多形式推進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包括微信官方帳號、Facebook、Instagram、YouTube及各媒體平台等線上形式推送消防知識,線下則透過拜訪社團及業界團體、舉辦座談會晤交流、社區宣教、安全講座、疏散演練以及消防博物館供市民參觀,推廣防火安全;針對外籍人群,更製作印尼文、緬甸文等多語言宣傳品,確保安全知識覆蓋不同群體。
於2025年1月至11月,共有45,978人次參觀消防博物館,消防局亦舉辦宣傳教育活動共541次,派發了60,968張海報及宣傳單張,其中包括舉辦防火、救護及燃料安全講座共157次、12,182人次參與,有效提升市民消防安全意識與應急能力。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呼籲,消防安全關乎每位市民的生活安寧與生命財產安全,誠望社會各界及廣大市民共同加強防火意識,切勿輕視日常消防安全,務必時刻保持高度安全警覺,主動積極行動,審視每一安全細節,正視並消除風險隱患,從源頭杜絕意外發生,防患未然,齊心守護社區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