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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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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成立

  【中新社香港12月15日電】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家公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案件15日在香港開庭。香港特區高等法院當日就案件作出裁決,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成立。
  涉案被告包括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被告被控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正式開審,由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至2024年6月11日,控方正式完成舉證,法庭於7月25日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黎智英在2024年11月20日開始作供,至2025年3月結束。2025年8月18日至28日,各方進行結案陳詞。
  【香港中通社1215日電】(記者 譚暢)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1215日在香港西九龍法院進行裁決,黎智英被判三項控罪均成立。
  該案審訊歷時156天。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15日任主審法官,裁定黎智英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均成立。
  法庭清楚表明,第一被告人(黎智英)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單純考慮有關的法律和案中證據,以定控方是否已把各被告面對的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法庭亦強調,黎智英在國安法實施前的所作所述不是控罪的主體,而只構成與控罪相關證據的背景。
  有關第一項控罪,即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法庭裁定案中考慮的書面文章客觀上具有煽動性,撰寫時目的是引發對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和藐視及挑動對其的離叛。
  第二項控罪即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法庭裁定案中有大量證據顯示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繼續表達其反中國的立場,進行他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活動。
  第三項控罪是黎智英被控的另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法庭裁定在國安法頒布實施前,黎智英、Mark Simon、李宇軒、陳梓華、劉祖廸和其他人之間存在協議,他們會進行“國際游説”,尋求國際社會支持在香港進行的抗爭運動。
  法庭將於明年112日聽取口頭求情,料需時4日。判刑日期將盡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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