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十天強制假期近十年未調整
當局聽意見平衡勞資權益

【特訊】近年香港和內地陸續提升強制假期日數,而根據勞工事務局資料,自二零一六年後已沒有調整,維持在每年十日,有團體呼籲政府檢視強制假期日數。勞工事務局表示,強制性假日的訂定須結合社會發展實況作考量,而現行法律不妨礙僱主向僱員提供優於《勞動關係法》規定的工作條件。
根據勞工事務局資料顯示,由二零一六年起,澳門強制性假日天數維持每年十天,至今沒有調整,鄰近地區香港由二零二一年起通過修例,每兩年增加一日「法定假日」,至二零三零年會增加至十七天,而內地亦在今年將法定節假日由十一天調升至十三天,隨著內地和香港法定假期日數先後調升,澳門又是否具有調整空間?
有市民認為,對於做事的人一定是好的,但對於工商業來說,多了兩日假,可能僱主會承擔比較多。看經濟情況,如果經濟不好的話,個個都要勤力一點做事。另市民表示,有時放假對於他們家庭可以出去放鬆,有時進修可能要到其他地方,也可能要用到自己的假,公司未必支持到,所以我都覺得合理。例如是中國的傳統節日,中秋這些都是家庭團聚,或者是可能探親,要(假期)長一些的日子,延長假期也比較好。
亦有商戶認為,強制假期一般不會營業,若增加假期可能會影響生意。有商戶指出,營業額就肯定少了幾天的金額,一年來至少也少了一部分。通常是過了新年或五月黃金周過了之後,和十月黃金周過了之後,通常都是比較淡季的,如果是盡量在那些時候加假期就比較好一點,對我們的影響不會很大。有商戶稱,我自己也無所謂,加了影響生意,但可休息。新年最好,放長一點,自己也休息。
工聯權益委員會主任蔡錦富認為,多年來有聲音期望調升強制假期日數,認為特區政府是時候針對強制性假日聽取社會意見,並考慮作出調整。蔡錦富稱,工聯認為現在政府強制性假期,或者是銀行的假期也好,包括聖誕節、復活節這些大型的節日,工聯覺得是有條件適當增加,政府亦有一個比較好的聲音,對於年假會有一個研究調整,那在公眾假期是否也應該有一個研究或調整的空間。對於如何平衡僱主和僱員之間的權益,蔡錦富認為「打工仔」普遍樂見調升,但同時亦需要考慮整體經濟環境作出合適改變。
勞工事務局表示,強制性假日的訂定,須結合澳門的歷史文化背景,以及經濟和社會發展實況作出考量,而現行法律規定了十日強制性假日,在此基礎上,並不妨礙僱主可與僱員協議,訂定優於《勞動關係法》所規定的工作條件,將持續認真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適時採取措施,平衡僱主及僱員雙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