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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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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認檢院法院人員需要疏通司警拘八男女
兩女被騙完再騙失千萬

    【特訊】去年六月一宗超市禮券詐騙案的女受害人被騙去二百萬元,另一名女子借了五十五萬給一名男子無法追回,其後兩名女事主分別被冒認檢察院及法院人員的騙徒,聲稱需要一些「疏通費」及「手續費」把騙款追回,再次被詐騙集團騙去六十三萬元及一千萬元,司警經過調查,鎖定是同一犯罪集團所為,司警相信該犯罪集團的女主腦。是去年超市禮券詐騙案涉案男主腦的妻子,過程中這名女子在網上一人分飾多角行騙。
    司警在大前日採取行動,分別在中區及北區兩個住宅單位拘捕了八名本澳男女,包括詐騙犯罪集團女主腦,案中另外有七名男女被捕,他們涉嫌協助把贓款轉移至內地銀行帳戶。
    首名女事主,是去年六月一宗超市禮券詐騙案的受害者,當時有人聲稱有大量超級市場及百貨公司的現金券,以五折價錢出售有關現金券,付錢後並沒有收到有關現金券,當時女事主損失澳門幣二百萬元,懷疑騙徒的姓鄧男子已被司警拘捕並移送檢察院。
    案件偵破後女事主在網上社交平台向網友訴苦受騙,之後一名自稱是治安警警官表示自己亦是禮券詐騙案的受害人,聲稱已聯同其他受害人聘請了律師處理有關案件,自稱警官的騙徒表示認識法院人員,可以把法院扣押的現金優先退回給女事主,但過程需要付一些「疏通費」及「手續費」,女事主信以為真,在今年的七月三十日至八月二十二日分二十次,把六十三萬六千六百一十五澳門元存入本澳多個銀行帳戶,之後懷疑受騙,在今年八月三十日向司警報案。
    另一名女受害人在今個月八日向司警報案表示,去年借了五十五萬給一名男子,之後在去年十月份接到對方的電話,表示存有巨額款項的銀行帳戶遭法院凍結,需要一些「疏通費」及「手續費」給法院及檢察院職員解凍有關帳戶,其後女事主分別收到自稱法院及檢察院的人員,透過手提電話聊天軟件向女事主聯絡,女事主先後分多次把一千萬港元匯到十二個銀行帳戶,最終發覺受騙報警。
    司警局資訊罪案調查處接受調查,發現兩名女受害人所匯款的銀行帳戶及手機聊天軟件的帳號,大部份是相同的,相信是同一犯罪集團所為,跟進調查後鎖定了犯罪集團的八名成員。
    在本月十一日下午,司警展開行動出動多名刑偵人員分別前往北區及中區,在兩個住宅單位拘捕了四男四女的八名本澳居民,並檢獲二十四萬現金及一隻懷疑以騙款購買的名貴手錶,幾張銀行卡及犯罪集團成員互相溝通的手提電話,相信內裡有大量詐騙犯罪資料。
八名被捕的疑犯全是本澳居民,主腦姓李,女,三十二歲,無業,是去年超市禮券詐騙案男主腦的妻子;第二名姓吳,女,三十四歲,商人;第三名姓梁,女,二十五歲,無業;第四名姓卓,男,二十四歲,商人;第五名姓成,男,二十四歲,大學生;第六名姓高,男,二十七歲,無業;第七名姓潘,女,二十一歲,旅行社職員;第八名姓陳,男,二十一歲,旅行社職員。
    司警表示;犯罪集團首先要受害人把款項存入澳門的銀行帳戶,之後女主腦指派成員把款項轉入其他帳戶,再在自助櫃員機提走現金,再把現金帶到珠海存入成員的銀行戶口,最後轉帳到主腦李姓女子的銀行帳戶內。騙徒使用迂迴的方法把詐騙所得款項提存,企圖把騙款清洗,故此觸犯清洗黑錢罪。
    司警表示;懷疑是主腦的女子拒絕與警方合作交待犯罪細節,但犯罪集團成員有人承認用迂迴方式轉移現金清洗黑錢,但對於詐騙過程則拒絕交待,八名疑犯涉嫌觸犯「相當巨額詐騙罪」及「清洗黑錢犯罪」,一經定罪分別可被判二至十年及二至八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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