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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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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澳人被利誘赴台電騙就逮判囚
犯罪集團六男女法辦

    【特訊】司警揭發有台灣詐騙集團在本澳聘用成員,再透過其以「高薪工作」為由,利誘他人到台灣做「車手」收取騙款,拘捕六名本澳男女包括兩名骨幹;該名六疑人成功利誘九名本澳居民到台灣犯案,涉案九名澳人最終亦被台灣警方拘捕及判刑。司警正追查人在逃集團主腦的下落以及具體利益。
    被司警拘捕的六名本澳居民包括兩名男骨幹,分別姓歐陽,二十二歲,夜校學生;姓廖,三十七歲,銷售員;其餘四名集團成員年齡介乎十七至四十三歲,分別姓張,男,外賣員;姓羅,男,無業;姓鄭,女,夜校學生;姓談,男,保險從業員;案件涉及犯罪集團送交檢察院處理;被該六疑人利誘到台灣犯罪的九名本澳居民,包括八男一女,分別有三名中年人、五名青年、一名未成年人。
九澳人被台灣判徙刑
    案情指,去年九月至今年五月,司警先後接獲居民報案,指有人懷疑到台灣從事詐騙工作,經調查發現有九名本澳居民被「高薪」利誘到台灣,由以台灣人為首的詐騙集團操控。該九人在當地當「車手」,按指示收取墮入當地投資詐騙的長者事主現金騙款後,即時轉到指定的地點轉交在當地的集團「上線」。該名九澳人最終被台灣警方拘捕,被判三個月至八個月的徙刑,今年三月至八月,其中三人刑滿出獄已回澳。
    司警聯絡到刑滿回澳的三人,經了解有人透過網上社交平台等被招攬到台灣「高薪工作」,工種主要涉金融投資或搬運貴金屬,日薪一千至一千五百不等澳門元。有人到達台灣後,明知需執行的任務或者活動有可能觸犯當地法律,仍心存僥倖,因貪圖小利而鋌而走險,觸犯法律。亦有人在到達當地後,隨即被犯罪集團扣押證件,逼使其犯案。
六骨幹網上招攬「車手」
    司警查悉,該台灣犯罪集團在本澳聘請涉案的姓歐陽及姓廖兩人,其後再找來涉案的姓張、羅、鄭及談等四名疑人,六名疑人再透過網上包括社交平台等,「高薪利誘」上述的九名本澳居民到台灣做「車手」,並提供免費機票及住宿。經分析鎖定目標,本月十三日司警分別於北區、中區、風順堂區及青茂口岸拘捕該六名集團骨幹及成員。警方指,被捕六人事前會收取有關人士的護照資料,用作辦理入台證,交予台灣的同伙購買機票及訂酒店,被捕六人如成功招攬到「車手」,「車手」並在台灣收取到墮投資詐騙事主的款項,可獲每筆騙款的百分之三作為報酬。而該九名「車手」至今收取數千至數萬不等人民幣的報酬。司警正追查人在逃集團主腦的下落以及具體利益。
    司警呼籲居民切勿輕信網絡上或陌生人聲稱的招聘訊息,即使經朋友介紹工作,亦須尤其警惕需赴海外且不要求任何技能、學歷及工作經驗就能獲取優厚報酬的工作,以防被騙取金錢或危及人身安全;任何情況下均不應參與犯罪,更不應心存僥倖前往海外從事違法活動;切勿協助接收及運送來歷不明的款項,切勿借出銀行帳戶處理不明資金,以免被利用成為犯罪工具;如有懷疑或遭遇詐騙,立即致電司警局防詐騙查詢熱線88007777或報案熱線993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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