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實施前逾二百旅遊業僱員遭遣散
胡景光:改以兼職形式聘用
【特訊】最低工資法將於 11月起實施,旅遊業議會指現時旅遊業一些工種大多收取每月 2,000至 3,000元底薪,過去一週已有數間旅行社遣散逾 200名員工,預料未來其中導遊、司機和外遊領隊這 3個工種被遣散人數會超過 1,000名。而導遊協會指有與旅行社簽署月薪合約導遊只佔 1成,相信不會對未來行業發展及新人入行造成太大影響。
最低工資法將於 11月起實施,月薪最低為 6,656元,時薪為 32元。旅遊業議會會長胡景光表示,由於最低工資月薪 6,656元的規定,旅行社支付人員底薪壓力增加 1倍,過去一週已有 3至 4間旅行社遣散逾 200名員工。
胡景光稱,近 1年旅行社難以營運,其中導遊、司機和外遊領隊這 3個工種大多收取每月 2,000至 3,000元底薪,預料未來涉及 3個工種被遣散人數會超過 1,000名,目前需要重新討論合作模式,相信旅行社會改為按出團量,以兼職或散工的形式聘請被遣散的員工。現時仍在統計接受新聘用方案的員工數量。
澳門專業導遊協會會長胡惠芳表示,有 9成導遊屬自僱人士,有與旅行社簽署月薪合約導遊只是小數,約佔 1成,相信不會對未來行業發展及新人入行造成太大影響,亦暫時未收到導遊被遣散的求助。她指目前本澳已有一些考察團與及交流團出發,相信本澳旅遊業正慢慢復甦。
《雇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明確了澳門首個法定全面最低工資時薪為32元,法案建議,最低工資金額如按月計算報酬,為每月6656元;如按周計算報酬,為每週1536元;如按日計算報酬,為每日256元;如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報酬,以當月的基本報酬除以當月實際工作的時數,即平均每小時32元。超時工作報酬方面,法案保障雇員可收取不低於正常工作的報酬。法案將從今年11月1日起生效實施,並且每兩年檢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