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經典名方中藥註冊為業界提供發展空間
行會完成討論中成藥註冊

【特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法律草案。引入中成藥註冊制度,加強監管中藥藥事活動,進一步確保在本澳合法生產、進口及流通的中藥的質量和安全性,提升本澳生產中藥的出口競爭力。另外,政府建議修改環境保護局的組織法,將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的職能併入環境保護局。行政會亦完成討論《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持有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本地僱員,每月工作等於或多於128小時,且當月收入少於最低工資月薪金額時,可申請工作收入補貼以補貼相關差額。
行政會完成討論《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法律草案,法案主要分為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兩部分。加強對中藥藥事活動的監督與管理。規範中藥的製造、進出口、批發及零售必須取得准照,要求中藥廠必須符合《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訂定了委託製造中藥的相關條文,為本澳中藥企業委託其他企業製造中藥創設條件。
規範中成藥註冊。遵循安全有效原則,制定本澳中成藥註冊制度,尤其設定了經典名方中藥複方製劑的註冊,為中藥業界提供更多發展空間。完善處罰制度。法案訂立偽藥罪及非法製造或供應中成藥、中藥材、中藥飲片或提取物罪,將中藥藥事活動中對他人身體完整性造成危險的不法行為訂為刑事犯罪,並作相應處罰。
另外,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14/2009號行政法規〈環境保護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法規主要內容包括:於環境保護局的組織架構內增設能源業發展及管理廳,負責對能源政策及能源產品的發展進行策略研究,以及推動、協調及跟進能源業發展和監察該行業的公共服務專營公司活動。撤銷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將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的人員轉入環境保護局,將原分配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的一切動產按法定手續轉移至環境保護局管理。
為配合第22/2020號行政法規《建築廢料管理制度》,有效執行固體廢料處理的收費制度的相關工作,建議賦予環境保護局徵收費用的職權,達至便民目的並配合電子政務的發展。
而為支持及鼓勵殘疾人士投身社會工作,讓其獲得工資的保障,政府制定了《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行政法規,並於十一月一日與《僱員的最低工資》同日生效。持有「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本地僱員,按月累計工作時數等於或多於128小時,且當月收入少於最低工資月薪金額6,656澳門元,可申請工作收入補貼以補貼相關差額。
因應殘疾僱員身體上或精神上的缺陷程度不同,能提供的工作時數亦不相同,為了讓不同工時的殘疾僱員皆具備條件申領有關工作收入補貼,法規規定,持有「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本地僱員,按月累計工作時數少於128小時,且當月收入少於按最低工資每小時32澳門元計算的金額,亦可獲補貼相關差額。
勞工事務局將負責審批補貼的申請及發放工作。殘疾僱員可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向勞工事務局申領前一季度的工作收入補貼,而相關補貼款項將按以銀行轉帳方式存入僱員指定的帳戶。
而行政會亦完成討論《從事科技創新業務的稅務優惠制度》法律草案。法案將「科技創新業務」定義為創新發明或以創新方式將科學知識、技術或工藝應用在產品製造或服務提供方面的業務,尤其是應用於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中醫藥、節能環保、海洋工程、營養等領域的業務或有關該等領域的創新發明。
法案建議,在澳門已辦理商業登記、主要從事科技創新業務滿一年的所得補充稅A組納稅人中的自然人或商業企業主,可享有所得補充稅、不動產移轉印花稅、房屋稅及其僱員的職業稅稅務優惠,並適用於自2021年度起的所得補充稅及職業稅。
為體現稅務優惠申請的公平性及專業性,法案建議設立由財政局、經濟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代表,以及屬科技範疇的工商界及學術界具聲望人士組成的科技創新業務評審委員會,對稅務優惠申請中有關科技創新的業務進行分析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