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建業:政府致力促進居民就業穩定
動態評估各行業審批外僱


【特訊】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表示,與2019年相比,本澳現時經濟運行水平需要一定的人力資源,政府持續透過就業配對數據,動態評估各行各業的薪酬待遇和人力需求,作為外僱審批的主要依據。當本地求職者的條件與市場職位空缺相匹配,政府便暫時不會考慮相關職位的外僱申請。
議員李良汪、梁普宇、陳孝永和李居仁口頭質詢關注就業情況。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回應時表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依法保障勞動權益,並致力促進澳門居民就業穩定、高質量就業,並擴闊青年的就業出路。為此,2025年5月成立了“促進就業協調工作組”,透過跨部門協作更深入、更精準及科學地分析本地勞動市場狀況,科學研判人力資源趨勢;因應就業市場的變化,適時作出政策的調整和優化;在公共採購程序中積極落實優先聘用本地居民。同時,在多領域開展了大量促就業工作。
勞工局去年共協助10,377人成功就業
戴建業指出,2025年截至12月中旬,勞工事務局各項配對措施共協助10,377人成功就業,其中35歲以下青年佔比超過五成。特區政府2025年10月還推出了綜合職業培訓平台試用版,平台以開展“1+4”產業相關培訓課程為主,協助居民提升就業競爭力。未來,平台將加強“職業培訓”、“個人技能”和“崗位要求”之間的智慧聯動,實現培訓與就業的有效對接。
另一方面,勞工事務局恪守輸入外地僱員僅為臨時補充本地人力資源不足的原則,倘有合適及符合條件的本地求職者,則不會批准有關外地僱員申請。但會結合不同行業、企業發展的具體情況,例如新興產業、傳統行業的人力資源供需差異,在審批時作綜合考量及調控。
對於新就業形態下的權益保障問題,如雙方建立的工作關係具有從屬性,即一方在另一方支配和領導下提供智力或勞力活動以換取回報,則屬“勞動關係”,受《勞動關係法》及相關法例規範。僱主有權安排僱員工作,並履行法律要求的僱主義務;而僱員則須尊重及服從僱主或上級發出正當的工作指示、勤謹守時、努力工作等。
若雙方之間不存在支配與領導關係,則屬以提供服務合同建立的民事關係,雙方當事人地位平等,以達成約定成果為目的,不具上下級隸屬關係。
提供服務者在工作過程中具獨立和自主性,而於完成約定項目後,可獲取約定的報酬,且有關的權益依照雙方建立關係時所協議的條件及民事法律而定。
特區政府在此提醒,不論僱主、僱員又或自由職業者,於建立關係前,應先釐清法律關係的性質,明確自身權益範圍,以確保自身權益獲得法律及合同的相應保障,並清晰自身須承擔的義務。
在失業津貼方面,戴建業稱,2026年1月起由原來每天157元調升至210元,升幅達33.8%。勞工事務局會按照社保法律制度的規定,確認申請者非自願失業狀態,為其進行就業配對,並透過與社會保障基金的工作溝通機制,為失業津貼申領者提供適切就業支援。
戴建業指出,未來特區政府會繼續密切關注本澳勞動市場的供需變化,動態調控外地僱員數量,多措並舉和創設有利條件進一步促進居民就業穩定和高質量就業,以及依法保障本地居民優先就業。同時,會持續透過多渠道了解本澳新業態的最新情況,適時完善勞動力調查項目的統計方法及統計數據,以更好地反映本澳就業市場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