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重複開挖甚擾民

掘路工程遍地開花,在澳門這個地狹人稠的微型小城,挖掘機、橙黃色圍板、紅白色水馬,已成為小城另類的風景線。對於道路工程重複開挖之輕率,早年審計署就曾直斥「世界罕見」。但儘管被狠批、成立協調小組又制訂章程,澳門依然陷入掘路的漩渦走不出來。道路工程曠日持久,早已超出社會發展的常態需求,而是折射出更深層次的政府治理問題!
澳門這個土地面積不足三十四平方公里的蕞爾小城,道路工程多如牛毛,左掘右掘,日掘夜掘,無休無止,早已被坊間譏諷澳門地底有石油或寶藏。工程施工致使道路變窄或需臨時改道,引發嚴峻的交通堵塞,在通勤通學的高峰時段,不少馬路車龍排起長隊,加上部分巴士路線改道,更徒添市民出行困難。同時亦會增加旅客出行時間的成本,導致行程延誤。另外,掘路工程所產生的灰塵噪音和交通不便,或多或少也會影響周邊商戶的生意,部分店舖更不得不關門歇業,惹來店主怨氣四起。由此可見,道路工程之多已到了擾民的程度,所引發的各種問題絕不容忽視。
協調工作 未見成效
掘路工程無日無之,早已成為廣大市民日常生活的一大痛點。特區政府也意識到問題所在,早於二零零九年就成立道路工程協調小組,奈何該小組猶如虛設,難以體現跨部門合作的協同效應,沒法產生實質成果。對於道路重複開挖之輕率,數年前審計署就痛斥「世界罕見」,並狠批「市政署前線人員和管理階層均在工作崗位上得過且過,敷衍了事,未能充分展現服務公眾的擔當和誠意。」路道工程密集式開展,給市民生活帶來不少困擾,政府也並非完全坐視不理。二零二三年,當局制定《公共道路工程的通報與協調章程》,要求各單位嚴控三年內不可重複開挖,或有同期開展的工程須一併申請。 然而,今年當局接獲六十九宗由政府部門及公共事業機構提出的年度道路工程施工計劃,同比增加百分之十五;涉及主幹道且工期超過三十天的大型工程有三十九宗,同比增加百分之三十九。可見掘路頻率並沒有因為協調小組的成立和章程的制訂而有所下降。
掘路工程頻繁開展,對民生構成顯著的負面影響,惹來公眾怨聲載道,絕不是官員一句「希望體諒」就可輕易化解。新一屆政府走馬上任,怎樣也要對掘路這個老毛病下點藥。月前行政長官岑浩輝透過內部批示設立「優化道路工程協調工作組」,並由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任組長,藉以檢討現有協調機制的運作並作出優化。同時,譚偉文亦指示成立「道路工程協調小組」及「道路工程監督小組」兩個小組,從工程申請、協調、審批等各個環節作出優化。
部門眾多 互相推諉
維修下水道需要破路、鋪設電纜需要開挖、甚至連新大廈落成須鋪設管道也要掀開路面,導致近年掘路工程無間斷,其中下環和內港一帶可謂是重災區,幾乎所有路段都被「開膛剖腹」多次。道路日掘夜掘,社會發展所需並不是最大原因,最大根源是在於監管制度鬆散、協調機制如同虛設和官員問責缺失。針對備受爭議的社會議題,近年當局「催生」出一個又一個政府跨部門合作小組,可惜跨部門協調一直是特區政府的弱項,導致所謂的小組成效不彰,甚至淪為部門間互相推諉的局面。以優化道路工程協調工作組為例,起碼涉及九個政府部門,若然缺乏統合性的規劃和執行,沒有具體分工和明確責任,就會容易陷入多頭馬車的治理窘局。當掘路工程出現失誤時,也找不到一個需要負責的部門或官員。
推行問責 提升協作
道路工程協調小組成立十多年來,掘路亂象絲毫沒有收斂,甚至越演越烈,完全暴露了當局管治文化的消極被動和部門合作的不協調。現在當局決定在該小組上架設一個工作組,並新增一個監督小組,可謂將一個掘路工作組「一開三」,什麼優化、協調和監督也統統齊了,道路重覆開挖問題就真的可迎刃而解嗎?一直以來,類似的跨部門協調小組,就是定時定刻各成員座下來開會,高談闊論一番,卻產生不到具建設性的成果。現在當局成立了三個有關道路工程的小組,是否同樣是虛應故事!?只有監督,沒有問責,官員就難有擔當。協調工作組成立了,若然道路重複開挖情況沒有顯著改善,那麼,誰需要負上責任?然後,如何問責?是撤職、扣減薪酬福利抑或只是口頭警告兩句?監督做好了,問責就絕不能缺位,否則掘路問題久拖不決,令市民對官員的協調能力產生懷疑,繼而損害特區政府的管治形象。
從主幹道到大街小巷,市民時常聽到「隆隆」挖土聲、「哐哐」撞擊聲,道路工程如接力賽般開展,令人感到極其厭煩。掘路被坊間戲稱為「新興產業」之一,反映出市民對路道工程遍地開花的無奈和諷刺。掘路亂象不僅是困擾民生的老問題,更是官員治理能力的測試。要解決任何深層次的民生難題,最重要是有精準的問責機制。不然再多的協調小組、再好的指引,也只是雷聲大雨點小。要知道,唯有釐清官員權責、提升跨部門協作能力,方有望結束這場無止境的道路手術,讓城市肌理得到康復,掘路這個風土病才獲得療癒!
*雲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