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電子標識相關條文月底生效
將率先應用於自助過關
【特訊】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法案,當中身份證電子標識的相關條文自本月三十日生效,一戶通內的「電子標識」將率先應用於兩閘門式自助過關,如關閘口岸等。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指,政府會逐步令市民無須提交身份證副本,在方便市民同時亦令部門運作暢順。另外,澳門航空專營權將於今年十一月屆滿,未來擬透過公開競投發出牌照,逐步開放民航市場,發牌的數量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但澳航會自動成為其中一個持牌者。
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電子標識的相關條文將於本月三十日生效,張永春表示公職局正密鑼緊鼓做相關準備工夫,盡可能做好宣傳,待市民慢慢適應自助過關應用後,再推動其他應用場景,如診所可使用電子標識,通過反掃使用醫療券,以及持修通過電子標識報名及上課報到等,應用場景將會逐步推出。至於法案其他條文建議自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議員李良汪引述廉署年報稱出去年公務員不法查閱電腦資料的案件增多,關注如何通過事前、事中、事後機制,更保護個人資料的處理。張永春表示,推動部門之間資料互聯互通是推動電子政務必不可少的手段,在過程中一定會注意資料保護。各部門都有不少敏感的資料,在推動資料互聯互通的同時,確保資料是合法經授權人員接觸及處理,在事前事後通過嚴格審批及確認,是有方法及手段確保相關資料的保密性及不被濫用。
議員林宇滔希望電子標識推出後,免除非法律規定的身份證副本的問題。張永春表示,身份證副本有代表性,曾在電子政務法思考免除,但法律方面難以解決,故現時仍有部門在行政程序需要市民提交身份證副本,是因特殊法律規定,政府會逐步解決,令市民無須提交身份證副本,在方便市民同時亦令部門運作暢順。另外,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民航活動法》,今次修法主要是更新《澳門民用航空活動綱要法規》,建議澳門航空市場由專營經營改成發牌方式,未來將透過公開競投方式發牌,批准設立更多以澳門為基地的航空公司。具體的發牌數量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但保障澳航會是其中一個持牌者。牌照的期限為廿五年。該准照制度僅適用於客運,不包括貨機貨運、直升機客運、商務航空。
多名議員關注公開競招的時間表。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公開競投的招標文件已準備得「七七八八」,但現時非國內航線的客量僅恢復至疫前的兩成,認為值得研究最適合的招標時間,冀小組會時與議員進一步討論,至於未來航空公司的發牌數量肯定很少,無條件發好多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