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優化法律更具體規範
【特訊】當局日前查獲1名懷疑是非法導遊的內地男子,律師何金明認為,相關制度有必要更具體說明導遊的服務範圍,以及執法人員如何去取證,才能有效打擊非法導遊。導遊促進會認為旅遊局的行動不夠快,舉報後數小時才有人員到場,認為非法導遊已經影響到民生,希望當局可制訂快速處理機制。
導遊業界過去半年多次反映非法導遊問題嚴重,旅遊局日前查獲1名自稱受僱內地旅行社的男子,但沒有向旅客要求收取報酬,當局初步證實是非法導遊,但強調搜證過程困難。
律師何金明表示,現時法律對導遊的定義較為抽象,除接待陪同和解說三方面,亦要視乎相關人士有否收取報酬,即使刑法典有另一規定,不具備所需資格而從事一項職業可被科處罰金,但這項罪名亦有局限。
當局需優化法律條文,更具體規範導遊行為、服務範圍、具體操作和取證,加快打撃非法導遊的偵查程序,已可遏止一部分情況。
何金明提出,當導遊這類需要牌照的工作,若有人自稱或行為顯示有作出導遊行為、收受遊客的導遊費,可考慮用刑法典的職務之僭越罪,對違規者作出刑事處罰,他認為若不注視非法導遊的問題,未來會惡化,難以確保消費者的權益。
導遊促進會會長朱明霞歡迎政府加強打擊工作,是回應到業界訴求,但她認為旅遊局的行動不夠快,舉報後數小時才有人員到場,認為非法導遊已經影響到民生,希望當局可制訂快速處理機制。朱明霞希望當局可以調整巡查時間,在非法導遊出沒期間行動,以作出更有效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