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者津貼金額調升至每月2400元

【特訊】照顧者津貼金額今年一月起調升至每月二千四百澳門元,新增重度或極重度精神殘疾人士列入受惠對象。同時降低申請門檻,並接受在深合區生活的澳門居民申請。
社會工作局表示,自今年一月起,照顧者津貼金額由每月二千一百七十五澳門元調升至二千四百澳門元,需符合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精神殘疾、肢體殘疾人士,未滿四歲,只作相關分類而不作分級者,以及因身體功能缺損不能在沒有他人或外物輔助下坐立人士。
明愛總幹事潘志明表示,社會上存在一定數量有被照顧需要的精神殘疾人士,而今次津貼將重度或極重度精神殘疾人士新增為受惠對象,體現了特區政府對這類人群的關顧,受惠範圍亦都覆蓋了大部分需要受關顧的人群。
潘志明稱,照顧精神病患者,有些人要放下自己工作,就算能夠上班,整天都感到擔憂,情緒都受到影響。所以在政策上加大關顧的範圍,對他們是一份鼓勵和支持,亦都有助精神復康者的家人與精神病患者共同走一條復康道路,在照顧工作上做得更好。
潘志明希望,除了增加財政方面的支援,亦持續優化民間醫療和復康方面的配套,減輕照顧者的壓力。
此外,照顧者津貼亦作出多項優化安排,包括提高家團每月總收入上限,接受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生活的澳門居民申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