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涉不法販運被海關截獲

【特訊】澳門海關持續打擊「水客」活動,加強口岸關檢執法工作,並利用科技手段協助,嚴厲打擊偷運物品進出本澳的不法活動。於十月十日至十六日,海關在關閘口岸及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共截獲七宗不法販運個案,檢獲四十二件舊電子產品、十三盒瀕危物種藥物、一萬零八十粒未經申報藥物、六支中國白酒、一件電子煙吸食器及五粒電子煙煙彈。
十月十日,海關人員在關閘口岸出境旅客檢查區先後發現兩名男性內地居民步姿異常。經檢查,發現該兩名男子將三十件舊電子產品纏於身體各處,試圖將之偷運出境。十月十一日,海關人員在關閘口岸入境旅客檢查區發現一名女性內地居民神情緊張。經檢查,發現該女子將十三盒瀕危物種藥物(共含十三克)藏在隨身物品內,試圖將之偷運入境。同日,海關人員透過風險管理系統的預警佈控,在關閘口岸入境車道截查一輛跨境車輛,駕駛者為男性澳門居民。經檢查,發現該男子試圖將一件電子煙吸食器及五粒電子煙煙彈偷運入境。
十月十二日,海關人員透過風險管理系統的預警佈控,在關閘口岸入境車道截查一輛跨境車輛,駕駛者為男性澳門居民。經檢查,發現該男子試圖將六支中國白酒偷運入境。同日,海關人員在關閘口岸出境旅客檢查區發現一名男性內地居民動作僵硬。經檢查,發現該男子將十二件舊電子產品纏於身體多處,試圖將之偷運出境。十月十六日,海關人員透過風險管理系統的預警佈控,在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入境車道截查一輛跨境車輛,駕駛者為男性澳門居民。經檢查,發現該男子試圖將一萬零八十粒未經申報藥物偷運入境。
上述七名涉案人士分別為澳門居民及內地居民,年齡介乎三十一至六十六歲,海關根據《對外貿易法》之規定對其作出起訴,一經定案,最高可被科處十萬澳門元罰款,而被緝獲的貨物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其中一人同時因涉嫌違反《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之相關規定而被作出起訴,被緝獲的貨物則交由藥物監督管理局處理。
海關呼籲任何人士攜帶物品出入境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切勿因貪圖利益而從事不法販運活動。海關會持續強化各口岸關檢工作,打擊各類以藏匿或偽裝等手段的不法販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