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口岸兩店查獲侵權檳榔
店東及兩僱員涉案法辦


【特訊】海關持續開展「粵港澳保護知識產權聯合執法行動」,加強巡查各區商舖,打擊侵權行為。於七月三十日,海關對新口岸區兩店舖採取行動,查獲涉嫌假冒品牌商標檳榔產品共二百三十七件,兩名澳門居民及一名外僱涉案,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海關人員於日前接獲舉報,指新口岸區兩店舖出售懷疑假冒品牌商標檳榔產品。海關經調查及初步分析,於七月三十日對上述兩店舖採取行動,將店舖內查獲二百三十七件及舉報人提供之一件懷疑侵權檳榔產品一併扣押,合共二百三十八件。每件售價約為六十至二百澳門元不等,以正貨價格計算約值二萬九千澳門元。經相關品牌鑑定人進行鑑定,證實為假冒產品。一名店鋪負責人及兩名店舖售貨員涉案被查。同時,海關正追查另一涉案店舖負責人及貨物來源,不排除有更多人士涉案。
涉案嫌犯分別為三十四歲澳門男負責人、四十二歲澳門女售貨員及三十三歲男外僱售貨員,涉嫌觸犯《工業產權法律制度》(將產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隱藏)所指之犯罪,最高可處六個月徒刑或科處三十日至九十日罰金。海關已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海關重申售賣侵權產品屬刑事罪行,經營人切勿以身試法。
另外,海關持續監察水客活動的發展態勢,並加強情報收集和分析,嚴厲打擊有關不法行為。於七月三十一日,海關於市內巡查期間發現北區一個懷疑水客活動散貨點,即時對有關單位採取行動,查獲急凍雞爪約三千公斤,貨物市值約六萬五千澳門元,一人違法被查。
涉案現場負責人為三十七歲女性澳門居民,其涉嫌組織水客透過「螞蟻搬家」的方式將貨物偷運出境到內地,逃避正常貿易活動的監管。現場負責人未能出示涉案貨物之來源證明文件,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之相關規定對現場負責人提起行政違法程序,一經處罰,最高可被科處十萬澳門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