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委會精簡架構上限25人

【特訊】行政會完成討論,有關體育委員會組成架構行政法規草案,主要修改委員會的總人數和產生方式,由原來全體三十人減至最多二十五人,並與現行特區政府不同範疇的諮詢委員會產生方式保持一致,而委員會的職能及運作方式則不變。
修改法規主要內容包括,體育委員會縮減成員組成數目,由原來全體三十人減至最多二十五人,刪除體育局兩名副局長作為成員,以精減架構,同時殘特奧體育領域的代表名額由原來一名增至兩名,另將體育總會指定的人員及由行政長官委任的體育領域代表合拼為最多十六名,由行政長官以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委任體育領域人士,相關行政法規自公布翌日起生效。行政會發言人黃少澤表示,相關的修改是配合特區政府優化諮詢組織設置及功能,體委會修改後與現行特區政府不同範疇的諮詢委員會的產生方式保持一致;職能及運作方式沒有改變。
澳門體奧會理事會主席陳澤武認為有修法的必要,陳澤武表示,這個行政法規我想已經很久了,有二、三十年了,改都是合適時間的,這麼多的諮詢架構,只是這個諮詢架構,還是有一個互選的方式產生。陳澤武稱,如果政府現在有這個舉措,他是委任的話,我想他會相當把握到這個人,委任這個人他在體育界的全面貢獻是怎樣,因為體育委員會,便是各個開會的時候給他的意見,第一,整個澳門的體育生態是怎樣,應該怎樣發展,第二,可以講到我本身的範疇。
澳門體育總會聯合會理事長何敬麟表示,純粹是競技體育到現在,演化到競技加大眾體育的混合,到體育產業的衍生,我覺得有多方面都是需要為不同的委員會,去新增他們新的一些色彩。
過往有關體育總會推選十名人士擔任體委的工作,修法後轉為委任方式,目的是增加體委會成員的廣泛、多元及代表性,體聯理事長何敬麟認同這次變革。
何敬麟稱,我們兼顧的更多是全體育的全人發展,我覺得由特首綜合去調研,去研究再研判再去實行這個委任是會大局一點,會整體是全觀性地大局思維,去考量整個體育業界的發展,這個我自己相對抱有期望。
陳澤武與何敬麟期望,透過不同的體育委員去配合特區政府的施政,為未來體育界更好地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