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指直播廣告以屬地原則規管

【特訊】修改廣告活動法正進行公開諮詢,多個行業包括醫藥業、地產業、飲食業的代表都希望政府明晰廣告可使用的字眼,避免誤墮法網,又關注展會直播平台推廣是否受規管。政府回應指直播廣告主要以屬地原則去規管。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舉辦修改廣告活動法業界諮詢場,近一百位不同行業的人士出席。有醫藥業界希望明晰醫藥廣告中不能使用的字眼,亦有業界關注未來在展會直播宣傳產品是否受規管。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邱潤華表示,直播平台大部分是內地平台,受內地廣告法監管,但若廣告對象涉及不同地方,亦會受屬地管理。邱潤華稱,澳門廣告法當然是管澳門,但只要廣告對象去到不同地方,都要受屬地管理。如果展會賣藥物(直播)廣告,平台都要受內地廣告法監管,所以我想跟大家說,網絡在現時廣告法會有管道,將來會按法律層面去管理,但如果不是澳門範圍之內,我們只能轉介給內地商務部門。
亦有餐飲業界關注一些常見菜名未必「菜如其名」,未來又會否誤觸廣告法。經科局就解釋,把餐牌透過廣告媒介做宣傳才會定義成廣告,建議業界做廣告宣傳時可適當加上備註。政府亦會就收到投訴的個案個別分析,平衡善意原則。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牌照及稽查廳廳長徐秀玲表示,建議可以加一些備註或者是備註解釋食材,讓大家了解多些。其實廣告法的精神主要是真實性和不要有誤導。其實我們都是接到投訴時,個案去判別和分析情況。至於大家慣常和習慣的叫法,亦都要平衡善意原則,澳門的一些廣東話習慣,其實現在很多旅客都很明白不同地方的一些風土人情。
亦有地產業界關注未來樓盤廣告對極限詞字眼的規管。經科局表示內地廣告法有規範「最荀」等極限詞不能使用,以免誤導消費者。政府未來亦會研究和吸納其他地方的立法經驗,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