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法冀十一月中提交表決

【特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續審《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小組會引述政府表示,若承批公司、博彩中介等有關實體被勒令防範性停業,並因此終止員工勞動合同,將視為不合理解僱。委員會又指立法會休會期間,顧問團將完善行文,清晰立法原意及條文可操作性,期望復會後有新文本,並預料十一月中旬提交法案到立法會全體會議表決。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與政府代表繼續審議《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會後,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及秘書林倫偉向傳媒總結會議內容。
陳澤武指出,在勞動關係條文中,法案列明若承批公司、博彩中介或管理公司等有關實體,因法庭命令解散、被科處附加刑或因附加處罰而終止勞動合同,則視為屬僱主不合理解僱。陳澤武稱,有委員建議加入法案中有關保全措施內所指情況,即由經濟財政司司長命令防範性停業的情況下,有關實體亦因此終止勞動關係,視為僱主不合理解僱,政府表示會加入。
法案需待特區政府在公開競投時,與承批公司簽訂合同生效日起才生效,陳澤武表示,由於簽訂合同時間不同,生效日期具不確定性,他引述政府稱,官員代表指投牌程序已開展,正分析考慮能否統一生效日期,如今年底或明年一月一日生效。
新工作文本取消合作義務的條文,即無需任何人均遵守合作義務,委員會認為此條文的範圍太寬,陳澤武引述政府代表在新增資料披露的條文建議,只有受審查的對象(即申請人或實體)才需向博監局提供、准許其查閱及索取其認為對審查屬必需的文件或資料;如相關實體不履行有關規定,推定為沒有適當資格及財力。
陳澤武表示,完成現階段細則性審議工作,於立法會休會期間,雙方顧問團將完善行文,清晰立法原意及條文可操作性,期望復會後有新文本,並預料十一月中旬提交法案到立法會全體會議表決。